八十九回
1992年夏。
郭大纲十六岁,第一次来到国都。
初中毕业他就辍了学,跟评剧戏班挑帘外,几乎走遍了国都,云城,乃至北田省的所有村庄,他自封为“郊县天王”。
其实他唱戏很一般,本功是相声和评书,但他高门大嗓,声音洪亮,很能唬人,尤其是在郊县,卖力气就会被老百姓认可。
戏班赚的钱,勉强糊口,好在他还年轻,没有太多的概念,觉得坚持自己想坚持的,那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次来国都,他为的是投名师访高友,希望自己的能力被人家认可,这样的话,他也能天天梳个大背头,穿上利索的西装,堂堂正正地在电视台说相声。
自幼受那些小说、演义的影响,知道学会文武艺,货卖与识家。总以为江湖就像书里描绘的那样,个个都是讲究人!
而且他认为那些高人也都是亲民的,一定会喜欢有本事的人!
抱着这样的心理,他在华夏文艺团门口蹲了三天,大太阳底下晒着,四脖子汗流,身上穿着发黄的白色短袖衬衫,黑色西装裤,还扎上了平时不舍得用的真皮裤腰带,衬衫塞在裤子里边。
这装扮,跟他在电视上见到的那些艺术家差不多,他以为主流相声演员都应该这样子。
可想要拜访的高人跟他在书里看的相去甚远,足足蹲了三天,根本没人理他。
除了门口卖冰棍的老大妈给了他一根白糖冰棍,门口站岗的保安给了他半壶凉水和一条毛巾。
哈,似乎也只有劳苦人才会心疼劳苦人,因为这些苦,是那些所谓的上层人士体会不到的。
第三天晚上,他觉得自己这趟国都之旅算是到头了,再不走,非得来个客死异乡不可!
等到傍晚,天色擦黑,炎热转阴凉,他决定离开,决定走。
他整个人像是丢了魂儿,实则是有些中暑,神智都受到了影响,顺着不知名的宽马路一直走,走过了人性的背后和白云苍狗!
不知走了多久,过了桥,过了铁路,过了高楼林立的繁华地段,终于,在前方不远处看到了一家破旧的小旅店。
他摸摸兜里的钱,似乎只能在这种档次的地方安歇。
十五元一晚的小旅店,跟三个老男人同住,三个人吸了一晚上烟,打了一夜斗地主。
到最后,郭大纲不是睡着的,而是又热,又闷,又呛得慌,晕了过去,等再醒来已经是翌日午后,他立马跑着到了国都西站,买了火车票,逃,逃!!
他深知国都这地方不是给他这种人准备的,那些繁华,全然不属于人生地不熟的外乡人,确切的说,是外乡穷人。
回到云城,他加盟了一个小剧场,云城是曲艺之乡,还是有几个小剧场的,像入职也不难,没那么多条条框框。
那时候,他父母觉得孩子还小,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无可厚非,所以也并没多要求什么。
要知道,在那个年头,不上大学很正常,到岁数了,都能进工厂,成为正式工,有个铁饭碗,这就是一生的归宿。
惶惶到了二十岁,郭大纲除了曲艺之外,还学了另外一门手艺,那就是修自行车,天天摆摊,换个馒头钱,说相声的钱,够买白菜豆腐。
这时候父母逼着他找工作了,岁数不小了,赚的钱不能光够自己花就行,应该踏踏实实上个班,娶个媳妇,房子什么的,父母都给置办了。
可郭大纲不愿意,不想平凡度过此生,只想出去闯荡,坚持自己想坚持的,成了就是达成梦想,败了,就是走过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