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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ldo;我以为你陪着美人,忘记这帮兄弟了。&rdo;吴建武帮他倒酒。

丁一没说话,笑笑,他只在宋钰翔面前像个话唠。

闵东海看了下丁一:&ldo;丁哥,我和宝宝还欠宋哥五十万,您能帮我们还下吗?&rdo;

丁一笑了下,语气里多少带着骄傲:&ldo;钰翔不会要的。&rdo;

连建啧啧嘴:&ldo;还钰翔,哎,我还算计着丁大你能陪我们笑傲几年江湖呢,宋钰翔除了漂亮点,那人发起狠来比狼差不了多少。&rdo;

丁一放下酒杯,看下连建:&ldo;好像,最近你追的那个金领,和你同居了吧?&rdo;

连建点头:&ldo;没错,兄弟出马,拿不下来,就不要混了。&rdo;

丁一问他:&ldo;你们怎么相处的?&rdo;

连建眨巴下眼睛:&ldo;相处?就那样啊,大家怎么样,我们怎么样啊,不过读过书的人,总归有些脾气,人家有骄傲的资本,你那个钰翔如何?&rdo;

丁一靠着沙发枕着胳膊:&ldo;钰翔不一样,钰翔会亲手做菜给我吃,粤菜,鲁菜都会一些。而且手艺一流。他不闹,从不提什么要求,总是我在要求他,能做到,他会去做,做不到他也不遮掩,不会就是不会,但是他会去学。我从工地回来,他看我脏的要死,叫我洗澡,洗完澡出来,干净的衣服就在门口的洗手台上,钰翔会下棋,象棋,军旗,围棋,只要你烦躁了,他会主动和你玩两把,总是不动声色的叫你赢的很开心,钰翔会煮最香的咖啡,还有功夫茶,水果茶,他会弹钢琴,会品红酒,钰翔去超市买菜,土豆都挑小的,他说大的挑完了,小的卖给谁?钰翔喜欢小孩子,他能坐在糙坪给小区的孩子做一下午的风筝,他画的风筝是最漂亮的。小区的狗见了钰翔都激动的满地撒欢,这样的钰翔,你们家的那些个能比吗?&rdo;

屋子里很安静,很久之后,乌建宇笑了下:&ldo;哥,你说的那是田螺姑娘吧?&rdo;

丁一嘿嘿笑了下,端起酒杯晃悠:&ldo;田螺姑娘怎么能跟钰翔比。&rdo;

连建叹息:&ldo;丁大就是丁大,看的人都比我们高,可是老大啊,你们现在上了几垒了?&rdo;

丁一笑了下:&ldo;一垒都没上!&rdo;

一边喝东西的酒吧少爷,有个呛到了,有几个拼命按着膝盖发抖,连建和乌建宇笑成一团。

丁一毫不在意的等他们笑完:&ldo;笑完了?&rdo;

连建一边喘气,一边无奈的摇头,转身去拿老板包,摸了半天,摸了一包东西递给丁一:&ldo;大哥,好兄弟要讲义气的,这玩意,对人体无害,你给他来一粒,保证你得偿所愿。&rdo;

丁一捏了下那包东西,顺手就丢到对面垃圾桶里,连建一声惨叫:&ldo;别啊,大哥,好不容易得的,你不要留给兄弟我啊。&rdo;

丁一放下酒杯扫了大家一眼:&ldo;闵东海,你觉得宋钰翔给你的印象是什么样的?大家都说下。&rdo;

正巧作陪的小易举手,丁一点点头:&ldo;你说。&rdo;

小易张张嘴巴:&ldo;有教养,温柔,贴心的好人。&rdo;

闵东海:&ldo;有些神秘。开始我觉得他故弄玄虚的。&rdo;

连建:&ldo;病西施。&rdo;

乌建宇:&ldo;披着羊皮的狼。&rdo;

丁一突然觉得,他很想告诉大家,宋钰翔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他有些骄傲,真正的骄傲:&ldo;宋钰翔,十八岁参军,十九岁考取我们国家最好的军事院校,特种部队的正连级干部,虽然他从来没说过他部队的番号,做过什么,但是他家有本相册,钰翔是参加过维和部队的人,去过国外执行任务,获得过全军竞技大赛的冠军,他最珍惜的东西就是十几块放在盒子里的军功章。有一天钰翔无意跟我漏的,说以前薪水三千大元,一千五给烈士遗属了,那个时候他要给牺牲的战友子女付学费,三千饷银,一千五给了别人,存一千,每个月就花五百,但是他活的很开心,直到。。。。。。&rdo;

丁一微微的叹息。

乌建宇追问:&ldo;老大,别卖关子啊,说啊,直到什么啊?&rdo;

丁一指着胸口:&ldo;一颗狙击枪子弹,贯穿了他的肺叶,昏迷了五个月。从部队退役,剩下的就是你们看到的宋钰翔了,宋钰翔,他不能随便赏玩,他是个真正,地道的爷们。前两天,钰翔换衣服,我悄悄看到他背后,大大小小无数的伤疤,看着那样的钰翔,我不敢碰,那样的人,我碰不起,亵渎不起。是,包括我老子都以为我只是玩玩,可是,我真没那样的念头,钰翔想做我兄弟,我就和他做兄弟,他要是想和我有那样的关系,我娶他,给他长安市最隆重的婚礼。&rdo;

连建他们呆立很久,连建举杯:&ldo;丁大,以前我觉得,咱们就是狐朋狗友,能玩就好,宋钰翔是条汉子,你也不差,你懂得尊重人,告诉宋钰翔,我要和他喝酒,做兄弟,真正的兄弟。&rdo;

丁一和他碰杯,一饮而尽,乌建宇有些担心:&ldo;万一,真的你们一起了,丁伯父能饶了你?&rdo;

第十四章十四

更新时间:[2008-09-0414:50:140]

乌建宇有些担心的问丁一:&ldo;万一,你们真的在一起了,丁伯父能饶了你?&rdo;

丁一无所谓的看下包厢灯:&ldo;从我有记忆以来,丁大壮饶过谁?发妻,同胞,亲子,他的眼里只有利益。不过,我也佩服他,真正的好利商人,最起码他尊重钱,丁大壮是个即使看到地面上有一分钱,也会去弯腰捡起来的人,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做到。&rdo;

连建举杯和丁一碰了下:&ldo;恩,你老子,在长安市真的是一号人物。&rdo;

丁一笑了下:&ldo;也就只能是长安市,他那一套,现代社会不适合了。&rdo;

长安市的商业社会,有种模式,拿房地产来说,过去房地产大鳄都是这样起家的,东求西筹,弄一笔钱,找些关系批块地,拿地找投资商,几家合盖一栋楼,最后拿楼做抵押,跟银行贷款,拿了银行的钱还副业队的债务,有时候也坑那些千里迢迢的打工人。接着再循环,生意就是这样起来的。问他们缺德不缺德?他问你自己清白不清白,好像也没几个人清白。有人这样说:&ldo;你换成我,还未必如我呢。&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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