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八,铁云山五郎寨被一白袍少年所灭,山寨强盗全部被斩,人头败了数丈高。
十一月十六,铁峰山青光洞山贼被一白袍男子所灭。
十二月初一,独狼山黑峡谷……
十二月十八,黑山……
临近年关的两个月,白袍少年的名声,传遍了整个天成郡,而他的名声每一次传出,必定会有一伙山贼土匪破灭。
两个月间,白袍男子纵横数百里,覆灭五伙土匪。
近些年来,中原地区战火纷飞,各国之间战争不断,多少人流离失所也使得不少强盗团伙趁机做大。
也可以说许多强盗团伙,是活不下去才做的。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他们为祸一方的理由,他们平日里打家劫舍,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百姓们可谓是深恶痛绝。
突然出现一位白袍少年,开始荡清天成郡山贼,对于天成郡的百姓可以说是天大的好事。
无数人欢呼雀跃。
更有不少人将白袍少年,当成是崇拜的偶像。
听那些被白袍少年救下来的人说,白袍少年身着白袍,腰间陪着一把宝剑,雄姿英发,有盖世豪杰的豪气。
更传白袍少年剑法超绝,一剑寒光现,万里落人头。
自然传说会有些夸大,但是没人能否认白袍少年的强大。
跟风的现在就因为这强大的少年出现了,王煜在横扫了五伙山贼后,身上的钱财积累的数量,极其雄厚了。
他进入一个城池,准备后买雷霆虎内丹时,发现城内不少的少年,与他一般身着白袍腰间佩剑。
仔细一打听,才知道他的名声鹊起成为了无数少年的偶像,也有无数人学着他的装扮行走。
“哎,又一个学白衣少侠装扮的人,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
路过一人,瞥了眼王煜,嘴角不屑的说着,也不管王煜错愕的神情,转身离开了。
显然,王煜也被当成了模仿者,让王煜有些哭笑不得。
“罢了。人家都说鱼目混珠,我就珠混鱼目,也免得让山贼看到了我的装束就藏起来。”
王煜不怕啥山贼,就怕山贼跑。
以前没事,他没出名就算是山贼见到他也不当回事,如今他出名了,成为了山贼克星,再见到他时,逃走了他抓都不好抓。
谁知道来了一个崇拜潮,让他的装束被许多人模仿,如此一来也能麻痹山贼。
“前吃一下午饭,再去百草商会。”
临近中午,王煜找到了最近的一家客栈,一入内就发现客栈内同样白袍的人,就有四五十人。
见他进来也露出了同道中人的表情。
“听说了吗?白袍少侠的目标,是整个天成郡的三十六伙土匪,最近灭掉的五伙,只是开始。”
“什么居然有人敢对三十六伙土匪下手?我的乖乖,白袍少侠是什么修为啊?”
“我听被白袍少侠救下来的人说,应该是十二重天地桥强者。不然怎么能荡清五伙土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