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夫人是完全被迫吗?
那倒未必。
她故意养废了老公原配所生的长子,引其纵情声色,甚至染上花柳病,已然命不久矣。
日后承袭爵位的,将是她亲生的三公子。
三公子的罪名一旦坐实,就会被褫夺继承权,莫氏多年的筹谋便毁于一旦!
为了亲生骨肉,莫氏不得不牺牲自己。
她最后的挣扎,是求减刑——
最好流放改为坐牢,在牢里安安稳稳待着,花些钱上下打点,比步行流放三千里舒服一万倍!
这事儿风流老公会帮忙吗?
当然不会,伯爷林玉瑭人老心不老,已开始物色新正室,哪有功夫搭理她这个下堂妻!
三公子不管母亲吗?
他一个干啥啥不行的废柴,保自己都费劲,哪里顾得上老娘。
莫氏只能自救,她的策略,是派一个会搞事的婆子到郡主身边,协助郡主挟制郡王,进而利用郡王减刑。
这个婆子,就是贪小便宜、坏大事的鞋拔子脸。
最后,一通操作猛如虎,一看战绩0杠5!
莫氏自作孽,亲手挖了一个百米深坑,把自己埋的严严实实!
登门的皆为林家亲戚,自是站在伯爷林玉瑭这一边。
本着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原则,亲族力推莫氏做绝世背锅侠!
此举林寒并不赞同,他认为伯父和堂兄弟需得受到责罚,才能真正长记性。
但其他长辈意见一致,他也懒得多费口舌。
说一千道一万,谁没权势谁倒霉!
赖嬷嬷和莫氏,一个是家奴,一个娘家不给力,都是权利游戏的大炮灰!
三天的家族会议结束,成果相当喜人——
林寒与伯父和姐姐休战。
不过,平息战火是有条件的。
郡主一方要想在他府上常住,必须遵守和平共处三项原则——
第一,冠芳居的管事,必须是郡王指定的柴嬷嬷。
第二,郡主不可随意插手府中事务。
第三,郡主不得干涉郡王的后院,既不能强行塞妾,也无权管治现有妾室。
若违背三大原则,郡主会怎样呢?
出府另立门户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