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凭什么你把我强行拉来,我还要给你一个惊喜。
他说,凭我风流倜傥。
我回去码代码了,他后面说什么求饶都没用。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
但是我还是没忍心放弃这只风流倜傥的帅王八。
我这个人有时候会有些情绪化,激动起来什么都不顾了。
体育馆是一个很容易令人激动的地方。
我没忍住扔了电脑在一边,挤着人群而下,冲到终点线后的三号跑道上。
然后张开双臂。
三号跑道的谢宸旻同学是被欢呼和掌声拥簇的第一名。
他的呼吸很粗,扑过来时打在我的耳边,还掺了一声“学长”。
胜利的长红带夹在我们俩人中央,横越了跑道。
我和他狂跳的心脏挨得很近,说了一声:“起来走走,小心猝死。”
那天我印象深刻。
主要是因为事后我的电脑没了。
第3章
后来,他给我买了一个笔记本。
在当时,那是配置是最好的一款。
听说他家里比较富裕。而我只是中产家庭,买个这个价位的电脑得需要爸妈攒三四个月的工资。
不过他就算是个隐姓埋名的首富之子,我也不能白白要他这么贵重的东西。何况电脑丢了的责任又不在他。
我执意。他说好,但是电脑先留给你,钱可以随便什么时候还。
我只记得我攒了很久的钱,攒够的那一天,我把钱给他,他和我告了白。
电脑改新换代飞快,但是我大学的后三年以及工作的前两年一直用着它。
谢宸旻曾经得瑟地问我,为什么不换,是不是因为是他送的,我舍不得扔。
我说,因为太贵。
它的价值被我榨得一丝不剩了之后,那电脑就在我的抽屉里落灰了。
……
谢宸旻推掉了一个今晚不痛不痒应酬,说晚上要早点回家。
漂亮的女同事开玩笑,怎么了,家里有人等吗。
他笑而不语,只是朝他挥了挥手上的戒指。
我看到女孩的笑容有点僵,没人告诉她谢经理为什么手上会有一枚婚戒。
他说,我爱人等我。
但是除了一只狗,没有人在家里等他,他也没回家。
他去了酒吧。
我看到他穿着白衬衫独自坐着,闪烁的霓虹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却怎么也无法将它的黑色染彩。
我看到他的身边来来往往了许多人,这里的每个人都戴着一张微笑的面具,假面下藏得往往不是一颗心,而是一个赤裸的目的。
谢宸旻说过他不喜欢这种酒吧地方,因为他不喜欢这样的人。
我看着他谈笑风生,给每个坐到他身边的佳人点杯12年的芝华士,然后在目送她们找各种理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