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四目相对,互不相让。
陆林钟皱眉,连眸光里都燃起了怒火,好像安槐序刚才的话像一点火星,准确无误地落在了□□引子上。
“嘣”白色夹克的拉链在两人的争抢中从拉片上松脱出来。
安槐序抓着领口,她感觉此刻的陆林钟是陌生的,冰冷的,愤怒的,没有理智的。从前她们即便有过争吵,她也能看见陆林钟隐忍克制自己的情绪。
安槐序慢慢地松开衣领,白色的夹克被陆林钟迅速地脱下来。
陆林钟半跪在沙发上,握住了里面白色衬衫的下摆。她的手顿了顿,迅速翻转手心,一颗一颗的纽扣被翩然解开,露出身前大片的粉嫩肌肤和浅色的内衣。
陆林钟没有多看,抬手脱下了安槐序的衬衫。
和易子曰今天在车上说的话对上了。手臂上一道很粗的红印,背后纵横交错着好几条红痕,肩上还有三道青紫,红痕应该是昨天和人打架留下的,青紫的印可能有些时间了。
为什么安槐序从来就不告诉她这些事?
那些耽溺在情感中的痴男怨女不都是恨不得黏在一起成为一体吗?是她不够有趣,不够有魅力,所以安槐序还需要用其他的事来填满生活?
安槐序一把推开陆林钟,力道有些过猛,陆林钟跌坐在沙发上,眼里蓄满了难过,像易碎的薄冰。
安槐序握了握拳,她知道自己刚才用大了劲,可是道歉总是那么难得开口。她不自然地别过脸,扣上了衬衫的纽扣:“看够了?我去睡了。”
陆林钟黯然地盯着安槐序的背影,这个人像是陷在泥沼中,因为找不到着力点所以挣扎不脱。
这片泥沼,叫做失望。
夜是漫长的夜,陆林钟靠在沙发上,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沉沉地向她压过来,座钟里秒针移动的声音被安静放大了无数倍,闭眼入睡只是一个无意义的动作,她的思绪完全被她们的感情牵扯着。
原来时间一长,相见恨晚的欣喜、爱而不得的难过、海誓山盟的诺言都会被消磨成渣滓,只剩一对怨偶。
只要时间足够长。
她交往过历任女朋友,每一段恋情持续的时间都很短。虽然每结束一段恋情,对方对她大多留恋不舍,但她心里却想得很清楚,她始终在追寻一种新鲜感,只要那种感觉开始有了消失的迹象,便预示着这一段感情要结束了,她该优雅又潇洒地给爱情一份死亡判决。
安槐序和她都是喜欢新鲜和刺激的人,她们相互吸引。但是时间一长,她却想和安槐序地老天荒,来日方长。
可她和安槐序之间的感情太像干柴遇烈火,火势来得猛,也容易去得快。
陆林钟回想从前走过的近三十年的时光,事业上小有所成,情感上潇洒得意,每一步都走得光鲜亮丽,为人称赞,或许是她已经得意太久了,老天都看不惯了。
秋日清晨的阳光悄悄地从落地窗边跳进来,昭然地向屋里人宣告这是个不错的晴日,陆林钟在沙发上醒过来,客厅座钟的时针已经落在了数字十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