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城市潮湿多雨,桃花已褪去残红,只留零星几朵在枝头。
五岁的连城扎着花苞头,穿红色的斗篷外套,眼巴巴盯着玻璃窗里的糖葫芦。
红艳艳的果实外面裹着一层透明的焦糖,实在诱人。
谢寂低头问她,“你想吃吗?”
十来岁的少年穿一套宽松校服,五官明俊无比。
连城没出息的吞咽口水,小心问他:“我能吃吗?妈妈说,我不适合吃糖葫芦。”
谢寂有些纳闷,什么叫‘不适合吃糖葫芦’?
他温和道:“这个小孩能吃,我给你买。”
连城眼睛一弯,喜滋滋道:“我听哥哥的,你说我能吃,我就吃。”
谢寂拿钱,挑一串最新鲜的给她。
这小女孩是卫叔叔的女儿,大人们在谈事情,他便带她出来溜弯。
连城接过道谢,“我有压岁钱,在我存钱罐里,将来还给哥哥。”
谢寂笑笑:“好啊。”
糖葫芦上的焦糖又脆又甜,连城咔咔将糖啃干净,留下红艳艳的山楂果,塞给谢寂。
她抹抹嘴,对店主豪迈道:“再给我一串,不,要两串。我哥哥给钱。”
谢寂:。。。。。。
店主麻利给她取下两串,不忘夸她,“小姑娘,漂亮的很嘞,你哥哥也好看。”
连城一手一串,专啃焦糖,咔咔,咔咔。。。。。。
啃光后,将两串山楂果递给谢寂:“哥哥吃,不能浪费食物。”
谢寂终于明白了。
什么叫‘不适合吃糖葫芦’。
回家后,连城在日记里写道:那天买了三串糖葫芦,我吃糖,哥哥吃葫芦,我真喜欢他。我要跟他结婚。
有些字不会写,她还得用拼音。
谢寂写道:那年我十岁,生平第一次吃到胃酸,肇事者说要嫁给我,我觉得,我们并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