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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夏初,五月底的傍晚,晚风中也开始席卷着阵阵热意。
接近快要放学的时候,正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早已按捺不住内心想要在下课铃响起的瞬间就冲出教室的冲动。
初二七班的教室在三楼最东的一个角落里,这是一所小学初中并行的私立学校,来这上学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人家的孩子。
靠窗的倒数第二排,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静静地坐在座位前,仿佛与周围喧嚣的世界格格不入。
纸张从她纤细白嫩的指尖溜过,潮热的风卷起她额前的几缕碎发,影子映在摊开的书本上。
“昭昭,放学我们去维纳斯广场吧,今晚那里有音乐晚会,听说专门请了咱们市最有名的那支交响乐团来呢。”
被打扰到的女孩缓缓抬起头,轻轻笑了笑:“我就不去了,你们玩得开心。”
她长着一张鹅蛋脸,因为年纪尚小的原因,这张脸上还带着稍许的稚嫩。
一双明亮清澈的大眼睛让人忍不住想亲近,再往下是精致小巧的鼻子和因为热而有些晕红的嘴巴。
她穿着白色的衬衫校服安静的坐在那里,周身仿佛散发着与这个年纪的孩子所不同的沉稳气质。
被拒绝的孟斯里有些失望,噘起嘴巴有些委屈地说道:“上次你就是这么说的。”
说着,她抓住陆昭昭的胳膊,像是撒娇一样摇了摇:“去嘛去嘛,反正今天作业这么少,你也都写完了。”
陆昭昭无奈地看着她,谁让孟斯里的眼睛里满是真诚,而且她最受不了的就是她撒娇,只好点了点头。
陆昭昭一向不喜欢人太多的场合,况且去音乐会的话可能会回家很晚,她不想让宋伯父和宋伯母担心。
自从来到宋家之后,她小心谨慎,尽量不麻烦任何人,也不让人为自己操心。
算了,大不了到时候就和孟斯里说她早些回去就好了。
“耶!”目的达成的孟斯里的兴奋之色溢于言表,又开始去拉其他人一起进入这个“放学不回家”队伍。
自从陆昭昭认识孟斯里开始,她一直都是这样风风火火爱热闹的性子,到了初中之后,她也一直都是班级里最爱组局的人,陆昭昭时常被她拉着游走于各种娱乐活动。
这是陆昭昭来到渝北的第四年,这四年里她一直生活在宋家。
宋家是渝北排得上名号的富商之家,但却十分低调,宋伯父更是极具风骨,与那些早就在金钱名利场迷失双眼的唯利是图之辈大相径庭。
宋伯母更是一个极具修养的女人,尽管她对自己的态度一直不温不火,但衣食住行也是面面俱到,让人挑不出半点差错来。
但往往越是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规矩就越多。宋家有一个儿子,从初中起就在国外读书,甚少回来。唯一一次回国,还正好赶上陆昭昭回乡下的舅舅家探亲。
所以长期以来只有她一个小孩在宋家生活,她是一个早慧的孩子,自打走进宋家大门的那一刻起,她就在心理暗自发誓要事事做到完美,收敛起曾经那些骄纵的性子,不让宋伯父和宋伯母为自己操心。
一转眼四年弹指过,习惯成自然,六年前的那场噩梦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淡去。但有些东西,却是终身难忘。
四年前的那场车祸不仅夺走了父母的生命,更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在一夜之间长大。
陆昭昭永远都忘不了直到咽气的前一刻,妈妈还将她牢牢地护在怀里。
一夜之间,她从父母手掌心里的小公主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除了远在乡下的舅舅一家,她再无任何亲人。
她在舅舅家生活了一段时间,乡下的生活与城市有着很大不同,她努力适应着这里的一切,才十岁的她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而舅舅徐长柏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乡下的夜晚格外的安静,以至于她对于隔壁爆发的争吵声总是能听的一清二楚。
寂静的夜里,伴随不远处水塘边的蛙鸣声,赵雅兰——她的舅母歇斯底里地喊叫着:“要么把那个丫头送走,要么就把你妹妹的遗产分一半给我,你自己选!”
紧跟着的是徐长柏暴跳如雷的声音:“你还有没有人味,那是我妹妹唯一的孩子,我一定要养!那些遗产都是昭昭的,你一分也别想!”
“你对别人的孩子比对自己的孩子还好,小伟才是你的亲儿子!”
“小点声,别让孩子们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