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家族最后一个成员,大姐申请她往加拿大团聚的时候,轻而易举,半年就批准了。
当时她很潇洒地说:“又没有爱人,房子是租的,工作好比鸡肋,身无长物,说走就走。”
于是着手整理身外物。
到那个阶段,才发觉她拥有的实在不少,渐渐眷恋,午夜梦回,感慨良多。
父母于三年前已经赴温哥华,护照快将到手,延英每年都去探望他们一次,一留便是整个月,对那边社会不可谓不熟,她肯定自己会得习惯彼邦生活。
但她舍不得离开本家。
深夜,她犹自坐在露台上喝冰冻啤酒。
睡不着,无事可做,她取过手袋,整理内容。
时代女性的手袋越来越重,一日延英好奇心起,秤一枰它的重量,这才发觉它重达两公斤,即接近五磅。
难怪肩膀都打侧。
幸亏现代女性的得与失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否则准可慨叹至天亮。
延英自手袋中取出一部通讯部,亦即是人名册,里边记录了自初中起她社交网中所有的人名、电话、传真号码,以及地址。
用了许多年了,原先是一册日记部子,厚迭迭,人名并不依英文字母次序填写,胡乱在空位抄上,但因用了多年,熟悉非凡,凭下意识使可翻找。
有时懒,索性把人家的名片用钉书机订上,以致册子越来越厚,封面几乎合不拢。
有些人名与号码因为变迁、更改,用红笔划掉的有,用黑笔打叉涂掉的亦有,整本册子,每一页都似新派书,彩色缤纷。
一年比一年更舍不得丢弃,直用了这些年。
册子角落崩坏,用胶纸糊着,像受了伤。
角落还画着若干漫画,从此可以看到潮流变化:开头是史诺比,后来是叮当,再跟着是加菲猫。
从少年到青年,再到成熟期,旧物保存下来的实在不多,这本日记册子,肯定会伴延英到老。
有太多的回忆,太多纪念价值。
今夜,把它拿出来,是想趁空档把内容检查一次,看看有什么错漏。
同事已经为她饯行,走得近的朋友都有所表示,但延英恐有沧海遗珠,挂个电话辞行也总好过没有。
她打开第一页。
映着眼帘的是剪刀挖出来的一个长条型洞。
延英莞尔。
真孩子气,剪掉就忘得了吗?不一定,这个名字叫周俊华,是她第一任男朋友,那年,延英才十七岁。
许久没见他了,临走之前,应该通个讯息,她把他名字写在一张纸上。
抑或,延英又迟疑,应该就此无声无息别离算数?
她迟疑片刻,决定稍后再加考虑。
从一个冲动的小女孩到今日凡事三思的事业女性,其中不知经过几许眼泪心血,延英吁出一口气,又再斟出一杯啤酒。
她轻轻呷一口,任由泡沫留在唇上。
延英自小喜欢喝啤酒,长辈无法劝止,人家少女喝橘子汁,她比较豪迈。
啤酒沫留在唇上,充胡子逗周俊华笑的次数实在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