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秀看着楼下众人的表情,心下得意,这真是对她最好的肯定了。
一时吃饱喝足,又得了精神安慰,顿感神清气爽,突然就有了灵感,她卡文就是怕被有心人认为是讽刺朝廷,然而她这篇文的主角是宋慈啊,正义的主角打败奸臣一向是国人最爱,就算其中揭露了各种黑暗面,可最后不都被主角荡清涤尘、玉宇澄清了么,只要是大团圆的结局就行了啊,谁也不能说什么,至于皇帝,也可以用春秋笔法带过去,说他是为大局着或为奸臣蒙蔽,一时失察,才做出了那荒唐事,最后给个拨乱反正的情节补救一下形象,也是可以一的吧?
再者朝廷现在焦头烂额的,谁还有闲心管她一个写小说的啊,那专门写谴责小说的人好似也没怎么样嘛,最好的例子就是那李伯元先生啊,他的《官场现形记》给腐朽的官场一顿臭批,也没见那些当官的找事啊,看来是她杞人忧天,太过胆小了!
想通其中关节后,冬秀也不准备再在县城流连了,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便回了家。
到家后与各人分发礼物,她娘和嫂子每人一套金银头饰并各色新鲜的布匹,小侄子整套的项圈、长命锁和手脚镯,就连家里的仆妇也每人一对银制耳环,一时家里人人欢喜,只吕氏笑完,又私下里嗔怪她:&ldo;你也太大手大脚了,别是把你哥的荷包给掏空了吧,以后可别心里没个成算,你哥现在有妻有子,是要养家的人,哪能都给你花用了,到时你嫂子不得有想法么,以后再要花钱就来找我,可别再使劲花你哥的!&rdo;
冬秀真是想跟她娘炫个富,她现在可是个小有私财的富婆啦,这些个小玩意儿,洒洒水啦!
只可惜她不敢说,只能任吕氏教训一顿,又陪着说笑了几句,便一头钻回书房里去了。
&ldo;她上辈子莫不是个状元吧,天天的看啊、写啊的,尽干些没用的,现在不好好学着伺候人,我看她以后过门了怎么办。&rdo;吕氏其实对女儿没有什么不满的,只是怕她读书读迂了,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女子书读多了,心也就大了,就好想些虚无缥缈的事,哪家婆婆能喜欢个天天捧着书看的媳妇啊。
&ldo;娘,您就放心吧,咱家妹妹长得又好,行事又大度,不是我向着自家人说话,这十里八村的就没哪个姑娘比得上的,况且又识文断字,能算会写,难得的是她还没有那读书人的酸气,这样出色的姑娘谁不爱啊!&rdo;
曲氏倒不是着意吹捧自家小姑子,实在是这小姑子的行事让人没话说,都说姑嫂难相处,她却觉得小姑子比自家亲妹子还贴心,不仅不刁难她,还时时帮衬她,对盼儿也没得说,按小姑自己的说法,那就是人美心善还能干,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样的媳妇还有挑理的地方?
&ldo;听说胡家少爷读书也是极厉害的,读书人肯定也更喜欢会读书的人,将来两人夫唱妇随,肯定恩爱美满!&rdo;
吕氏听了心下宽慰,况且女儿还能松快多长时间呢,以后成婚了就再没有这样清闲的好日子了,因此只嘴上说说,其实心里也舍不得过分拘束了她。
理清思路后,冬秀行文越发顺畅,以往删删改改,每日能写两千字就了不起了,现在也不知是笔力练好了,还是每日抱着盼儿遛弯把臂力增强了,抑或两者皆有,反正状态好时日更四五千是洒洒水啦。
冬秀不是第一次写文,她前世也算个半红不紫的网络写手,对发表文章不算陌生,可在这异世发表的第一篇创作小说,依然给了她莫大的激励和感动,真有点像自己怀胎十月孕育了个孩子一般,千般小心万般呵护。
第32章守寡
大姐惠秀的婚礼如期而至,作为新娘的妹妹,她和二姐也是被分配了任务的,既要做伴嫁娘,在屋里陪伴大姐,支应事情,又要负责接待前来做客的小姐妹们,使她们人人欢心,任务还是很繁重的。
一大早起来,冬秀破天荒的好好捯饬打扮了一番,穿上新做得的西瓜红收腰广袖的上衣,配一条天蓝色的百褶裙,衣裳的颜色素净淡雅,上面的花纹刺绣却繁复绚烂,还有精致的滚边和系带,恰到好处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清新中透着活泼喜庆,正合她这样碧玉之年的女孩子穿。
双红给她梳好发髻后,在乌黑的发辫上插上两枚亮晃晃的银质围绺花,脖子和手腕上戴着一式的梅花链和素空镯,显得别样娇俏可人。
冬秀看着镜中婀娜多姿的身影,突然有些陌生,这个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女孩子就是自己么?
她还记得第一次照镜子时看到的那个脸色蜡黄干瘦、头发稀疏枯黄的小女孩,实话说,连普通人的颜值水准都赶不上,甚至有些丑,很有点火云邪神的味道!可把她打击的不轻,又恰巧碰上吕氏要给她裹脚,当时是真觉得还不如死了,死了可能就回去了呢,所以才能有那么大的毅力坚持闹绝食。
当时真的差点就死了,当然,最后不仅没有死成,还成功躲过了裹脚的厄运,死过一次的人总会更加胆小惜命的,既然无法回去,只能过好当下,她便花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来养护这具身体,索性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么些年下来效果居然也十分显著,绝对算是丑小鸭变天鹅的蜕变级别,美容真是女人一生的事业啊。
吕氏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也是欣喜非常:&ldo;这打扮一下果然就不一样了,这县城里裁缝的手艺就是好,衣裳的确是比咱们这里做得好看。&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