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内里是个脑残。
而大家都喜欢高富帅,却不喜欢那个高富帅同时是个脑残。
所以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就只有程彻这种傻傻的,一根筋,认死理,又笨的才不会嫌弃他。
“所以,我当年……是眼瞎吗?”
赵清嶺最近,常常货真价实地陷入懊悔。
怎么都想不明白,高中时候的自己在搞什么?
怎么会没发现的?!
明明那个时候这个人就在身边,怎么会完全没发现的呢?
明明都是那么沉重的一个人了——更应该很容易发现的,不是吗?!
……
按说,赵清嶺不是个感情方面非常迟钝的人。
可不知道是怎么了,高中的那几年,真的就是从头到尾只拿程彻当一般哥们看待。
两人从高一进校就开始同班。
程彻成绩不好不坏,寡言低调,除了身材高挑之外没有显著优点,脸常年藏在黑框眼镜下面。
赵清嶺则与他天壤之别。
身为校园风云人物、篮球队长,活泼开朗人缘上佳,天天与班上一帮小混混们称兄道弟,成绩却又能永远稳定在年级前十。
这样丰富多彩又忙忙碌碌的生活里,根本注意不到像程彻这种平凡至极的生物。
高一那年,两人没有任何交集。
直到高二才机缘巧合变得亲近了起来,但赵清嶺也没有太在意。毕竟他小弟很多,经常出门都是成群的,多个程彻少个程彻,对他来说不太有差别。
在这样普普通通的友情程度下,当然关于程彻暗恋他,或者说根本是在明恋他的事情,他真心半点都没有觉察。
直到十年后重逢,赵清嶺才发现,高中的时候,大概就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程彻喜欢他。
其他人都知道。
全班同学都知道。
第4章
赵清嶺本人是在二十八岁高龄那年,才第一次知道了程彻对他的感情。
在一场高中同学的婚礼上。
赵清嶺自打高中毕业之后就出了国,在美国念了六年书后又上了两年的班,二十六岁才回国。
隔了这么长的时间和距离,已经和旧同学交集几乎清零。
而回国之后,也一直在大城市里忙,只在逢年过节才回老家来陪老妈。
幸而那年大年初一,他陪老妈去庙里烧香,巧遇了几个当初称兄道弟过的高中同学。
之后,大家偶尔会一起约出来喝喝酒、叙叙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