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二十一、三百二十二……”
林恩心中默数,埋头打着沙袋。
上辈子林恩就一普通人,一点武术底子都没有,什么咏春形意、八卦太极,他虽然有听说,却从来没接触过。
好在林恩看过不少小说,知道孩提时候是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多少也知道打沙袋、扎马步这样的死办法,既然没有练武的功法,那就用提高运动量来打熬身体,多少会有些效果。
现阶段林恩给自己定下目标,每天早晚打两千拳,做一千个俯卧撑,然后再扎一个小时的马步。
若是在上辈子,这个运动量绝对要把他累死,他也绝对没有这个毅力,但这里是异界,娱乐活动极少,而且他还是个狂战士,身子里流淌着的是不安分的血液,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不折腾还不舒服,这点训练量虽然听起来有些骇人,但也不是完不成的任务。
…………
“林斯特!林斯特!”
林恩正心无旁骛地打着拳,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大喊。
林斯特便是他那便宜老爹的名字。
“声音很陌生,会是谁呢?”
林恩有些好奇,出门一看,心头顿时一跳,来者果然是个生面孔。
整个狂战士部族据说有几千号人,但一个个都是闲不住的主,不是组团出去烧杀掳掠,就是单独出去探险打野,林恩虽然在部落中生活了有些年了,但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他连个照面都没打。
不过林恩心惊的并不在此,而是在于眼前这人的穿着。
部落里的人,穿着都很简朴……好吧,其实就是奔放,你不能指望一个近乎原始的部落,对于穿着打扮能有多大的讲究,反正是怎么豪迈怎么来,坦胸露汝再正常不过。
反正古老而强大的狂战士血脉,赐予了族人们强健的体魄,严寒酷雪根本不算事,而且光着膀子跟万恶的贼老天正面刚,不更符合高伟正的狂战士精神吗?
反正林恩早就对族人们的粗鄙奔放无力吐槽了,但眼前这人却不是如此,他穿着皮袄,束着腰带,很是整洁干练。
没错,就是整洁。
虽然他那极具代表性的棕黄色络腮胡,桀骜不驯的眼神,强壮如牛的体格,看起来跟部落里的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但林恩感觉得出,此人的精气神,比其他人要干净得太多,一看就知道是受过一定训练的。
“俺爹不在家,你是谁?”
林恩大咧咧回答道。
经过数次装逼失败,因为过于睿智、过于深沉、过于懂事而被族中的长者认为是‘恶鬼附体’,然后拖去村里的祭坛各种跳大神,林恩就已经深刻意识到,要在原始部落混得好,装傻充愣必不可少。
“你是林斯特的孩子?”
那人两眼放光,哈哈笑道,“好家伙,我出去才十几年,林斯特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快告诉我,你娘是谁?”
“俺为什么要告诉你?”
林恩按捺住心头的惊喜,他隐约猜出了此人的身份,但脸上依然维持着正常熊孩子的警惕。
“哈哈,我是你的奥拉夫叔叔!你爹最好的兄弟!他肯定有跟你提起过我,你说你该不该告诉我?”
果然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