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清胥有了心仪的女子,就可以拿着这枚钻戒向她求婚,若是她答应了,就将钻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我认真的提醒清胥,要送给未来的爱人。
“在哪里能找到钻石?”清胥笑的时候睫毛会覆盖住眼睛,如同风中的小白花。
“一般是在沙砾和岩石中吧,它极其珍贵和稀有,所以想找到它很不容易。”
“只要我拿着钻石指环和红玫瑰,单膝跪地向晗曦求婚,晗曦就会答应和清胥成亲了,对不对?”清胥眯着眼,笑的幸福。
“不对啦,不是向我求婚,是向你心爱的女孩求婚。”我酸涩的强调。
“我知道,晗曦就是我心爱的女孩。”清胥理所当然的表示,笑的很开心,仿佛我说了什么很笨的话。
“傻瓜,我们是姐弟,是不能成亲的。”我说着,周围的风忽然都变的伤感起来。
“为什么呢?晗曦刚刚不是答应会和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吗?”为我按摩的手指一顿,突然捏紧。
“可以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但不能成亲,因为我们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清胥或许适合生活在童话中,只有生活在童话中,一切才是完美的,这样的清胥,即使是遇到巫婆,我想巫婆也是不忍伤害他吧。
“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怎么了?”一直笑的清胥竟也皱起了眉头。
“血缘关系的人拥有着相同的基因,这种相同的基因会使他们生下的孩子生病。”清胥原来都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吗?这种“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说的常识都不知道?
“那我们不要孩子不就可以了吗?”清胥的眉头忽然舒展开,像是将疑惑解开了一样。
“傻瓜,孩子是两个人生命的延续,没有孩子生命就有了缺憾,懂吗?”我轻点清胥的额头,笑他傻。
“可我只想和晗曦在一起,不想有别人。”清胥又将眉头蹙起。
“孩子不是别人。”我瞪他,生活中有个小孩多好玩。
“没关系,我会努力的学医,为我们的孩子治病。”清胥笑的天真,仿佛解决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可我知道,这一切都不能当真,清胥天真,我不能也跟着天真,毕竟生活不是童话。
但清胥后来不仅在医学领域创造了童话,在数学、物理以及天文、地理等十三个领域,都取的了惊人的突破,成为千万年后人们依然不解的传奇,被后世人尊称“圣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都穷极一生去研究他以及他的学术。
“晗曦,我们孩子要取什么名字呢?”沉默片刻之后,清胥忽然问出这么一句,害我好半天没反应过来,心里鼓胀出一股郁闷,哄他说:
“取你名字上的一个字,取我名字上的一个字,不论男孩女孩,就叫他黄胥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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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杏花村大酒楼]
那日的事情虽然还历历在目,但却从未当真过,只是将它看成生活中一段美丽温馨且浪漫的回忆,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但清胥似乎不这么想,除了每天陪我之外,找来许多医书,一心钻到医学的海洋之中,从基础开始,一点一点的吸收这个世界的所有医学知识,不知是他天赋异禀,还是这个时代的医学知识太过与简单,很快他便将所有医书上记载的知识融会贯通。
我也常常和他说一些现代的医学知识和西医,如解剖,剖腹产、输血、疫苗,器官移植等等,虽然我知道的有限,甚至有时候说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来说,根本不可思议,但清胥却理所当然的将我所说的一切都拿出来研究实验,还照我说的样子,请工匠打造了很多现代才有手术工具以及显微镜。
更恐怖的是,他可以面不改色的解剖尸体,仿佛那些不是尸体,而是平常的小花小草,害我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让他碰我,每次他都会眨巴个水眸,哀怨无辜的瞅着我,在这样的眼神的攻略下,总感觉自己是欺负他的巫婆。
他问的问题也千奇百怪,都是医学上的一些很专业的问题,简直把我当无所不知的神,让我有种我是《十万个为什么》的错觉。
通常我都说的很笼统,具体的东西我怎么会知道呢?真是伤脑筋。
而北悍的经济也开始出现波动,估计和阎炙寒这段时间的活动有关,现在北悍朝的大臣们人人自危,就怕一不小心就捅到马蜂窝,人头不保。
我们仍旧住着国师家中,不过是在后山,后山周围原先就布满了无行阵法,现在又经过清胥的加工,更加变幻莫测,还的我都不敢乱跑,又不想打扰沉浸在医学研究中清胥。
朴卡还是每天报到,学习我的轻功秘诀,他的资质可以说和清胥、阎炙寒不相上下,是千万人之中都难得一见的奇才,不过。
“朴卡,你很笨哎,怎么连这个都掌控不好?再来。”我坐在池塘边的石凳上,眼前摆满了零食。“你要注意,不能将内力全部集中在脚上,要恰倒好处,保持身体平衡。”我一边吃东西一边指点朴卡。
“晗曦”朴卡在水中冷的直打颤,虽说北悍的气温已经回升,到了初春时节,但仍没到游泳的季节,而朴卡最近是玩足了冬泳的游戏,在水面上站立不到十秒钟,准会掉进冰冷的水里,不过,也因为这样他才会有进步啊,若是夏天我还准备让他走在开水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