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凡的笑容消失。
&ldo;脏吗?可能吧!但丛葱听着,李思凡对不起谁,也绝对对得起!
喜欢,也假装是真的喜欢。的要求不多,只希望能守在身边。为样的日子,不择手段!下地狱?那是死后的事,没那么长远的打算。别人都呼风唤雨,可谁知道,他妈就是乞求个老人施舍感情的可怜虫!&rdo;
着着,李思凡白皙的脸渐渐暴出青筋:&ldo;讨厌,跟妈起对付,害得家破人亡,可以忍受;想赎罪的时候就在眼前晃,但没什么罪恶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可以理解;个落魄的人带着孩子生活不容易,拿当避风港,没意见;他妈得绝症,随时都有可能撒手人寰,没关系,拼命也会想办法给治!
李思凡就是人渣个!可敢是个世界上最爱的人!那个半死的人连个屁都不是!怎么?现在您又想充当圣母玛利亚?好啊!对向是有求必应!
想离开?告诉!门儿都没有!除非死……&rdo;
着,李思凡从裤兜里掏出把弹簧刀。
虫子的第个直觉反应就是:他要杀自己。不知为什么,虫子居然感觉到轻松。用自己已经不健康的生命,换来从那种另人窒息的束缚中的解脱,应该是划算的。
可是李思凡那刀刺向的却是他自己。
刀插进去后,又飞快地拔出来,喷出的殷红的液体喷在虫子的脸上。
他的血是热的,虫子楞住的脑袋里居然只有么个念头。
眼看着第二刀马上就要到,虫子手疾眼快,死命地抓住他的手,同时声嘶力竭地喊:快来人,救命啊!&rdo;
李思凡的脸更白,他下子摊倒在虫子的身上,在惊慌失措的老师耳边低语:&ldo;死,会活得更开心吧?&rdo;
虫子没时间扯淡,外面直不来人。虫子干脆拖着他走,李思凡伤口的鲜血汩汩地冒出,半裸着身子,混着满地的尘土变得肮脏不堪。
他拉着哭腔:&ldo;倒是也使劲啊!屁股是铅球啊!坐得那么死干吗!&rdo;
李思凡紧闭着眼睛,眼角似乎有泪珠在闪动。
楼下的排人,看见自己的老板弄得跟血豆腐似的,连忙过来抬起李思凡到车上向医院驶去。
李思凡的手直紧紧地拉着虫子。
&ldo;醒醒,别闭上眼睛!不准死!没么样的!干完坏事就想死之啊!把眼睛睁开!&rdo;
此时,李思凡做的坏事再也想不起来,他想到是那个含着奶嘴撒娇,在梧桐树下孤零零看书,总是在自己怀中扑扇的大眼睛的,用高傲又略带企求的目光着自己的屁孩子……
终于,李思凡费力地睁开眼皮,看着虫子,虫子明白,那是至死不休的执着……
虫子颤抖地把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ldo;别死!哪也不去!&rdo;
束鲜花‐‐ju花,夹带着张卡片被花店小弟送到高级病房。
苦孩子进来的时候,已经做好挨削的准备。没成想。收花的病人十分善解人意。看看卡片的署名后,就挥挥手让他走。
看着个龙飞凤舞的&ldo;庄&rdo;字,李思凡轻轻笑。
看来,自己有必要让位跋扈的庄少爷领悟下,利刃穿身是什么滋味。
算起来,李思凡已经住院个多星期,当初送到医院的时候有些轻微的失血过多,差休克。幸好刀子切入腹中的角度较好,并没有伤及内脏。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李思凡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扎刀。虫子毕竟还是留在自己的身边。
人太聪明其实并不是福气。他知道虫子肯留在自己的身边并不是爱情的缘故。亲情?同情?管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