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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1页)

《同花顺》作者:周凉西简介:春宵一刻值千金,你路春宵为什么这么便宜?盛昱x路春宵(天之骄子攻x平凡老实受)学生时期,盛昱家境优渥、玩世不恭,评价路春宵最多的便是便宜无趣,唯一出格的就是跟他谈了场地下恋情。然而再度重逢,盛昱渴望最多的就是这个无趣的同性恋能重新爱上自己。直掰弯|狗血酸甜|从校园到职场阅前必看直掰弯破镜重圆狗血一些小提示:1、文名取自歌手林倛玉于2008年发行演唱的同名歌曲《同花顺》,与网上股票证券交易分析软件没有关系。恳请千万不要到歌曲评论中提到本文及文中角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打扰。2、攻受都不是特别讨喜或者美好的人,若感到任何不适,请随时、及时退出,在此先行说声抱歉。3、此前发过,本次为旧文修文重发。有关角色林双双的情节依旧没变,这部分会坚持原有,不会因任何恶意曲解改变。4、弃文无需告知,狗血内容和三观请勿代入现实,也请不要看过后文便来前文剧透。为避免争吵,保持更多读者的良好看文环境,代入现实、容易引发争执以及不妥帖的言论会直接折叠。感谢理解~5、无需写作指导。如若对文感兴趣,欢迎多多收藏或者评论,点亮小黄灯给予动力,超级感谢!在此也祝各位万事如意,兔年大吉!本章随时更新,可能随时增添新内容。--------------------微博:周凉西课间,班里几个男生大笑着朗读着一封刚捡到的情书。路春宵在座位上死盯着手里的课本,坐立不安。情书是他写的,写给班里最受欢迎的男同学,盛昱。路春宵不记得当初自己具体是怎么觉醒了对男生的兴趣大于女生,但对于何时喜欢、在哪喜欢、怎么喜欢上盛昱却记得一清二楚。他父亲与盛昱的父亲盛国成早年是关系亲近的好战友,为了送他来这所师资力量雄厚的私立中学读书,父亲厚着脸皮联系上了退伍后下海从商的盛父。在盛家,路春宵第一次见到盛昱。盛昱身着击剑服,从练习室被喊出来打招呼,冷着脸似有些不耐烦,但路春宵还是喜欢上了他,一发不可收拾。许多个深夜,他学爱情电影中的情节写了许多表达感情的信件。有的信件内容直白,顶头便是“盛昱你好,我喜欢你”;有的信件表述委婉,通篇表示想像父辈们那样做朋友,提出有空周末可以相约看电影。无奈再多信件也抵不过对现实清醒的认知,路春宵明白一个男的对另一个男的突然告白有多么骇人。跟他并不算熟悉的盛昱一旦知晓心意,不仅不会接受,还有可能从此远离。于是告白信逐渐成了孤独的诉说地,从入学至高二,他将所有想对盛昱说的话一五一十写了进去。今天这封不小心从英文书里掉出来、被他们捡了去的是第五十五封。盛昱家境优渥,学习和长相也出众,有人喜欢不是件多奇怪的事情。然而暧昧和八卦是高中生课余时间最好的放松剂。嫉妒也好,好奇也罢,大多数人仍想知道这个互联网时代是谁在用写告白信的古早方式追求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坏消息是,信上的内容已在一个课间传得整个班级人尽皆知;好消息是,路春宵还没来得及在信上署名。又一个课间,他们开始猜测信是哪位女同学写的。彼时盛昱正在校外参加奥数比赛,他不在,平常围在他身边的人好像找着了新乐趣。路春宵不敢离开座位,更不敢表现得太过在意。忽然,带头的沈庸把信拍到他桌子上,问:“你知道是谁吗?”沈庸是盛昱的好友,平常不会把不起眼的他放在眼里。路春宵能清楚感觉自己的心脏停顿了一拍,信纸上熟悉的字迹和内容瞬间展现在眼前。他用胳臂紧紧挡住手中的课本,生怕沈庸的视线再往下点儿就会发现两边的字迹一模一样。好在对方并没有太在意,问他也只是觉得他离捡到信的位置近而已。“算了。”沈庸收回信,对其他人笑着说,“明儿收作业的时候咱拿来比一比就能找着了。”为了彻底结束这场闹剧,路春宵在体育课上假借去洗手间,快速拐弯跑回了教室。班里只有他的同桌林双双在,她正因生理期在位置上趴着休息。好在他们关系很好,路春宵顾不得别的,打了声招呼,说是回来拿东西,然后在沈庸的课桌下蹑手蹑脚地翻找。课前,他用余光瞥见了沈庸把告白信夹进一本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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