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浦进到审讯室里,坐下来开始询问:“贾公子,2月24日晚,你去了哪?”
律师代为回答:“我的委托人称,他去了周泰扬家里作私人拜访。”
“时间!几点到几点。”
律师看了一眼笔记,“六点四十到七点二十。”
“确定?”
“我的委托人时间观念一向很强,不会有错,而且当晚八点他有约,从周泰扬家中到约会地点,刚好是三十分钟左右,你们可以去核实。”
林秋浦看了一眼手边的笔记本,贾行云的车第一次被监控拍到是七点三十,倒是能对得上。
可是甘萍说她七点二十离开那栋楼,和贾行云擦肩而过,在她的描述中当时贾行云正上楼,难道甘萍在撒谎?
看来审讯结束后,有必要再去见一次甘萍。
林秋浦问:“你当时走的电梯,还是楼梯。”
律师询问了一下贾行云,两人切切私语,律师代为回答:“楼梯,因为楼层不高,加上电梯一直没下来。”
“你和周泰扬身份如此悬殊,是怎么认识的?”
“工作上的关系。”
“什么工作上的关系?一个是传媒公司的老总,一个是电镀工人。”
律师询问了一下贾行云,道:“这个和案件无关。”
“有没有关是我来决定的,你只需要坦白事实真相!”
“警官,请注意你的语气,不要恫吓我的委托人。”
林秋浦气得瞪眼,有个律师夹在中间传话,实在是难受,他一直觉得律师就是个合法撒谎的职业,他说:“换个问题,你为什么给周泰扬五百万?”
“委托人不承认有过此事。”
“是吗?”林秋浦冷笑,拿出银行传真过来的文件,“银行已经证实,在死者家中发现的一张有五百万人民币的储蓄卡属于你的秘书,而你22号让该秘书卖掉你的几支股票,开了这个帐户,怎么解释?”
律师再次和贾行云低语,这次时间特别长,林秋浦耐心等待,看他们又抛出什么可笑的理由。
律师终于问完了话,用平直的语气说:“那只是商业行为。”
“商业行为?我可不可以理解成是买卖,请问买的是什么,卖的又是什么?”
“一个创意!”
林秋浦冷笑,“创意?真聪明,连证据都不用拿出来,现找的词儿吧!”
律师提醒他注意言辞,林秋浦懒得理睬,质问道:“请问贾公子,什么创意值五百万?”
律师不紧不慢地道:“一句广告词,我的委托人曾征集广告词,周泰扬先生的创意打动了他。”
“具体是什么?”
“商业机密。”
真是拙劣到令人发笑的谎言,林秋浦现在更加肯定,那五百万和命案有关系。
他冷静了一下,考虑还有什么突破口,又把卷宗翻了一遍,林秋浦决定剑走偏锋,向贾行云透露一部分案情。
“2月24号晚九点,周泰扬被人发现死在家中,身上有多处被虐待的痕迹,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