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水仙是古郁曾养过的事算是意外收获,叶琬琰把当初零零碎碎的事说了一遍后,就从卧室拿出那盆已经结了花苞的水仙,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竟然抽芽开花了?”古郁看到水仙,眸里终于多一丝诧异。他养了十几年没见它有过动静,当时以为死了还特意请人看过,那人表示没事却不清楚为什么不生长,索性他把这一株单独放在自己的房里养着。
“你觉得……有没有可能你现在这样,其实跟水仙有关?”
叶琬琰在知道水仙曾经是古郁养的后,一下子想到许多事——莫名梦里相似的容颜,水仙一夜之间长大,古郁灵魂出窍却出现在她家。似乎所有的线索都指向这个奇怪的水仙,如果真要在这中间找出什么特别,那也就是在雷击过后,所有一切都开始不一样了。
古郁听了叶琬琰的想法,心中猜测比她更甚。
他现在成了这样的情况,就算再发生更离奇的事,也的确不值得大惊小怪了。望着水仙半晌后,他突然开口,“麻烦找个小刀,试着剖开下面的鳞茎,但不要破坏整体。”
这番吩咐实在有些奇怪,叶琬琰心中疑惑,但见他表情慎重,还是找来工具。照他的指示,小心地从水仙鳞茎的一瓣儿凹陷划分剖解,终于挖出一颗藏在里面的血色玉珠。
这颗玉珠约有小拇指盖大小,她拿在手里还觉出一点热度。
但凡见了先前太多的诡异,在看到水仙里有个玉珠,甚至它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成活到现在,叶琬琰也没多露出什么表情。
为了不让她尴尬,古郁没有靠近,只立在沙发后伸手,“拿给我。”
“你确定?”叶琬琰记得之前他什么都碰不到。
古郁回:“我十分确定。”
叶琬琰没再多话,站起身侧着头,避开看他的身体,单腿跪到沙发上把东西递了过去。听到他说“松开”,她应声照做。
只一霎,她的指尖突兀地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
手指下意识地弹开,那东西却没打算放过她,袭上她的右手。顷刻间,冰凉如玉的包裹让她意识到,她的手,正被人握住。
“你能碰到我了!”叶琬琰蓦然转头。
入目处,绯色荼蘼,遍染满千。
直到很多年后,叶琬琰回想起此时的场景,依旧会觉得惊艳。
似乎他天生就该留着水墨长发,袭一身妖冶的红色深衣,闲毓耀目清潋隽朗立于水泗一方,用他深邃的眸,清峻的脸,勾勒晕染出一副走笔流珠的倾世画卷,任流云缱倦,水波涤荡,只他一人,便是整个天地。
叶琬琰眼角泪痣所在的地方莫名一抽,心头跟着微微凝起。
那么像她梦中所见到的景色,可此刻看来,却让她胸口无端生出股怅然若失的感觉。
“看来猜对了。”手里的滑腻触感和明显区别于自己的温暖,让古郁眼中微波轻涤。他下意识蜷起手指,划过她的掌心,“谢谢。”
叶琬琰促然回神,慌乱地抽出手,回身坐到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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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血色玉珠化成了古郁掌心的朱砂痣,一番变化成了突破口,他开始尝试做些实验,一点点验证了先前的猜测——他可以碰触实物;他可以寄居在水仙上;他可以吃喝东西;只要水仙移动,他便可以在它一定范围内自由走动。
叶琬琰抬眸,探向客厅里的人。
三年前他车祸险些丧命,也许就是因为这株奇怪的水仙收了他的魂魄庇护,才让他幸免于难,而他突然能够显出人形,大概归功于那晚的雷击。
如果说早些时候有人跟她说会发生这种事,她肯定当个故事听,然而真当它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她又不得不相信了。
古郁停下手上动作,忽然问:“能帮我找一些关于古氏的资料和报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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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的午后,澄净纯澈的蔚蓝色天空上飘荡着几缕薄淡的云丝。
叶琬琰只要在办公桌前微微侧头,就能透过写字楼的玻璃窗,看到经过雨水洗礼了几天的暖春景色。在窗边待了会儿,她抱起桌上已经清理好的纸箱,离开办公室。
潘美正从外面回来,正好看到出来的人。她拉起唇角,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番,带着些皱纹的眼角划出几道讽刺,“啧啧,还真是看不出啊……”
叶琬琰见她话里有话,微皱了皱眉,“潘姐,如果你想在这里跟我说什么,那就要做好闹得全公司人都知道的地步,我一个辞了职的人不怕有什么影响,难道你想今后都在同事面前留下一个‘特别印象’?”
没想到临走还会被噎一顿,潘美抖了抖脸上已经松弛的肉,冷笑道:“我倒是要看看,你个没权没势的小丫头片子怎么跟人家斗!”
办公室的门“嘭”的一声被大力关上,叶琬琰无视探头探脑的同事,从容不迫地走出写字楼,行到楼外的公用垃圾桶,一股脑把所有东西扔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