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可是,《刑诉法》也说了,必须通知死者家属到场。&rdo;陶法医辩论道。
&ldo;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也说了,对于通知不到,或者死者家属拒绝到场的,在笔录中注明就可以了!&rdo;我对自己的法律知识很自信。
陶法医沉吟了一下,说:&ldo;可是这一切,都建立在案件是刑事案件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咱们得发现犯罪事实有可能存在,才能用这个权利。&rdo;
&ldo;可是你现在就需要通过死因来判断案件性质啊。&rdo;我说。&ldo;调查和现场勘查都没有疑点。&rdo;
陶法医说,&ldo;所以领导为了保险起见,让我们还是等等,反正也不急这一时。不如等我们参加完晚上的案件碰头会,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再做定夺,你看如何?&rdo;
确实,因为公安机关决定解剖尸体,引发的一些信访事件还真不少。一般都会说公安机关抢夺尸体、破坏尸体、不尊重人权。当地公安局领导为了防止这些事件的发生,延缓尸检也情有可原。而且,尸体经过冷冻,很多不明显的损伤,也会在皮肤上表现出来。所以现在延缓尸检,确实是明智之举。
我赞同了陶法医的提议,脱去解剖服,去彬源市开了个房间,洗了个澡,等待林涛那边和侦查部门的勘查、调查的结果。
晚上七点整,我们法医部门集体来到了位于彬源市公安局大楼里的专案组会议室。侦查人员和林涛所带领的痕迹检验组也陆续来到会议室。我细细观察每个人的表情,仿佛都很轻松,看来大家的工作进展得都很顺利。主办侦查员见大家都已落座,迫不及待地用当地方言做了开场白:&ldo;赵局长,各位专家,我先说一下吧。&rdo;分管局长赵关强点了点头。侦查员说:&ldo;中午一点,我们就已经掌握了尸源信息,并且在疑似死者的家里取了相应检材进行dna检验。刚才dna部门传来消息,死者确实为本市居民谢勤工。&rdo;
&ldo;谢勤工。&rdo;陶法医又露出一脸嬉笑,&ldo;螃蟹擒住了一只蜈蚣,和他的文身很吻合啊。&rdo;
侦查员点点头,接着说:&ldo;死者谢勤工,五十三岁,经营一家小型砖窑,效益还行,一年挣个十来万没问题。但是他一辈子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周围住民都有很多猜测,最多的一种说法是他有间歇性精神病,还是狂躁症,没人愿意嫁。&rdo;
&ldo;精神病?&rdo;我说,&ldo;有什么依据支持吗?&rdo;
侦查员摇摇头:&ldo;这个可以确认,虽然没有在精神病院找到相关病历,但是我们找到了很多他购买治疗狂躁症药物的记录。&rdo;见我没有继续提问,侦查员接着说:&ldo;根据监控,死者昨天下午还在市心一个药店里买了药,然后就去他儿子家吃饭。&rdo;
&ldo;儿子?&rdo;我打了岔,&ldo;不是说他单身,没有孩子吗?&rdo;&ldo;哦,忘了说。&rdo;侦查员说,&ldo;他收养了一个养子,叫谢豪,对外只说是干儿子。但是群众反映,这个儿子是他一手养大的,生父母反而没有管过一屎一尿。现在这个儿子是砖窑的主要负责人。&rdo;
&ldo;他儿子有什么反应?&rdo;我问。&ldo;很悲伤。&rdo;侦查员说,&ldo;谢豪反映,昨天晚上谢勤工在他家吃完饭后,就有些精神错乱,然后说要回自己家里,然后就走了,他也没在意。直到今天下午我们去通知他死讯。谢勤工晚上有时候在儿子家睡,有时回自己家。&rdo;
&ldo;大部分时间是回自己家。&rdo;另一名侦查员打开地图,说,&ldo;谢豪家离案发现场不远,属于偏僻地区。谢勤工家在谢豪家北边两公里处,也是偏僻地区。这之间没有监控,所以我们没法掌握谢勤工为何会走到位于他们家西边的芦苇荡里去。&rdo;
&ldo;精神错乱,有可能迷失方向。&rdo;林涛开了话匣子,&ldo;我们分析死者很可能是因为迷路,走进了芦苇荡,在芦苇荡里,就更无法辨明方向。因为狂躁症的作用,他选择了在池塘边撞击石头导致受伤,或者是因为雨天路滑,摔倒受伤。&rdo;
&ldo;听你的意思,无论是意外还是自杀,但可以确定是死者自己导致受伤后死亡的?&rdo;我问。
林涛点点头:&ldo;基本可以确证。案发时,死者没有死亡,不符合杀人案件的特点,而且最重要的,通过我们痕迹检验,固定了死者的活动轨迹和现场状况。目前我们有充分的依据证明死者是自己导致头部受伤的。&rdo;
&ldo;是吗?&rdo;我惊讶道,原来林涛真的发现了重要的线索。
&ldo;咳咳。&rdo;林涛看到我惊讶的表情,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开始阐述他的勘查所见和观点。
3
林涛详细地介绍了痕迹检验部门发现的一系列证据。
原来痕迹检验部门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把整个芦苇荡全部扫荡了一遍。因为这个芦苇荡人迹罕至,所以可以提取到的东西很少,不过东西少不是坏事,因为每一个痕迹都至关重要。
除了死者所在位置周围被参与抢救的人破坏了痕迹以外,整个芦苇荡里很多地方都提取到了新鲜的鞋印,因为当时刚下过雨,地面松软,所以这些足迹都有鉴定价值。
经过现场比对,林涛果断拍板,所有的鞋印均出自一双鞋所留。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人在这个芦苇荡里走过。而且走了不是一圈两圈,而是很多圈。
根据现场鞋印的足尖所示的方向,这双脚应该绕着芦苇荡的外圈、内圈都走了四圈以上,最终在死者被发现的地点附近消失。消失的原因是被众多不同鞋印覆盖,还有出入芦苇荡的那条小路,也都被众多鞋印覆盖。而经过对到达过现场的报案人、民警进行排查后,确认这些鞋印都是上述人等留下的。
&ldo;也就是说,到达过现场的人,都留下了足迹,而且是在天空放晴了一晚上以后。&rdo;林涛说,&ldo;那么,如果有第二个人跟随死者走到芦苇荡里,即便没有跟随死者绕圈,只是在某个地点潜伏,他也应该留下足迹。&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