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几天,杜小仙醒来的时侯都有些茫然,仿佛不知身在何处,总是要愣怔一会才想起自已已经搬离开了顾念彬的公寓。
卧室的床正对着窗子,窗帘是单层的,外边天一亮,便透着蒙蒙的光,杜小仙对这点光亮异常敏感,只要窗帘透了光,她就醒过来,再也睡不着。可时间还很早,她不想起来闹出动静吵到杜华岳,所以总是躺在床上,看着那浅黄色的窗帘发呆。
她和顾念彬卧室的窗帘是双层的,睡觉时顾念彬总是把两层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有时侯他悄悄起床走了,也不会把窗帘打开,怕阳光漏进屋子,吵醒了她。所以她不管什么时侯醒来,屋子里都是暗沉的,她喜欢呆在黑暗里,因为有安全感,她可以很放松。
她也喜欢发呆,因为发呆的时侯可以想顾念彬,她回忆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都是美好的时光,他们几乎连吵架都没几次,便是回忆起来也只觉得温馨,靠着这些回忆,她才觉得日子没那么难过。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杜华岳起床的声音,不用看时间也知道,杜华岳比平时起得早,他要去菜市场买菜,超市虽然近,但里面的东西贵,也不一定新鲜,所以他宁愿起早点,跑到远一些的菜市场去买菜。他说她这两天瘦了,脸颊都凹进去了,得好好补一补,她听了只是笑,瘦了可以补,可是心没了,要怎么补?
等杜华岳出了门,她才起来,洗漱完就开始干活,拖地板,擦灰尘,厨房里收拾得锃光放亮,卫生间里也一尘不染,杜华岳开玩笑说她现在是不是有洁癖?哪用天天收拾得这样干净,弄得他都不敢进厨房做饭了。
她很少说话,只是微笑。有时侯杜华岳看她这样子,又有些生气,骂她两句,她也不吭声,仍是微笑。弄得杜华岳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才好,憋了半天,骂了她一句神经病。
就当她是神经病好了,神经病的世界才简单。她只是简单,爱一个人,就全心全意的爱他,哪怕自已粉身碎骨,万劫不复,只要他好好的,依旧是那个意气风发的贵公子,她什么都可以忍受。
杜华岳买菜回来时,她已经把厨房收拾完了,地也拖好了,正擦着家俱,杜华岳开门进来,看着她就摇头:“你一天不做就手痒痒是不是?”
杜小仙笑了笑,放下抹布,走过来接他手里的东西:“今天买的什么早点?”
杜华岳扬了扬手里的塑料袋,得意的笑:“刚出的小德园鲜肉大包,今天我到那一看,前边才两三个人,赶紧就排着了,怎么样?馋好久了吧?”
杜小仙说:“是啊,我做梦都想吃呢!”话是说笑的话,可那表情让杜华岳看了真TM难受,难得杜小仙接他的话,不好扫兴,杜华岳头一低,把菜给杜小仙,让她拿厨房去,自已在餐桌边坐下来,捏了一个大包子就吃起来。
杜小仙端了碗酱菜出来:“阿岳哥,就着这个吃包子吧,调味。”
杜华岳剥开面皮,露出里面的鲜肉馅,“有这个,哪还用吃什么酱菜?中午我回不来,昨晚还有剩菜,你将就着吃点,晚上等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要不晚上我做吧,你回来吃现成的。”
“别,今天买了鱼,你可别糟蹋了,还是等我回来做。”
杜小仙说:“你怎么又买鱼啊,现在就你一个人挣钱,得省着点花,等我画展开了,卖出钱来,咱们再买好的吃。”
杜华岳微微沉了脸:“我一个人挣钱怎么啦?我一个人挣钱也养得起你,也天天吃得起鱼!一天到晚瞎操心!”
杜小仙没说话,默默的啃着包子,杜华岳把最后一点面皮塞进嘴里,手里又拿了一个:“我先走了。说好了我晚上回来做饭啊,你要想帮忙,把青菜择了,饭煮上就行了,其它的菜别弄,别给我弄坏了。”
“知道了。”杜小仙跟着他到门边,看着他换鞋:“阿岳哥,你路上当心点。”
“行了,进去吃你的早餐去,别一天到晚瞎操心。”杜华岳换好鞋,瞟了杜小仙一眼,反手把门关上了。
杜小仙走回餐桌边坐下,小小的四方桌子,因为年代太久,有些地方的油漆都脱落了,露出木头原来的颜色来。杜小仙便量了尺寸,到超市去买了透明印花的胶垫铺在上面,这样才好一些。
杜华岳下班回来看到,笑话她说:“平时那么省,怎么倒舍得买这种没用的东西,这桌子花了就花了,何必花那个冤枉钱?”
她只是笑,并没有作声。在杜华岳看来冤枉钱,在她看来却值得,铺了一层胶垫,桌面就有了保护,坏的地方不会变得更坏,这就很值得了。
吃完早餐,她继续做家务,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才换鞋出门,每天这个时间,她都要到楼下去溜跶,一直溜跶到街心公园,那里有个报摊,她在那里买一份报纸,再慢慢溜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