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亲友们,开头是啧啧了一轮,随后不了了之。
我们婚后生活很好,大半年在香港,一有假期,马上往加拿大,双方父母都有机会
见到我们。
相信爸妈早已忘记当初反对我们的理由。
我们终于成功了。聚旧婚后第一次在下班之后不直接回家,我独自在中区逛。
也不知怎怎么这样,三年来第一次发生,第一次觉得家不再是各安乐窝,丈夫并没有成为我的庇佑神,一切苦难,还是得靠自己度过。
天正下雨,又逢过时过节,街上很热闹,车如流水,大家匆匆忙忙争回家,以往我也是人群的一分子,今日游离大队,逐家店铺眼望。
店家都是一式落地玻璃长窗,店内一切晶莹通透。我推门进去,店内正有妇女在选购衣饰,精神奕奕地,兴致勃勃,有商有量——
“那只太大了,小一点那一只好,最好当中有个码,可惜已经卖断了。”
另一个说:“小点不要紧,因为有宽度,眼镜杂物等可以放进去。”
起劲得很。
我觉得我与这种节奏完全不合拍,兴致阑珊的跑到相熟的时装店去。女经理不在,我已经不想试衣服,只是挑了几件,跟店员说:“先替我留著吧。”
谁晓得女店员说:“不能留那麽久。”
我马上说:“那就不要留好了。”
三年来都没到过别的店买衣服,这么熟的关系,她竟跟我说不能留很久,我还来不及生气,只觉好笑,衣服不能留,怕会发霉还是怎么的?
现在才摄氏十四度,这麽快买了夏季衣服搁在衣橱里,起码挂三个月才能穿,到时他们又得夏季大减价了。
我发誓今年不再凑兴在穿皮大衣的时候买夏季衣服。
兴致更加寥落,索性走到街上去观霓虹光管,七彩争艳,诚然是个热闹的城市。
我问自己:“要回家没有?家诚在等看呢。”
但仍然想自由多一会儿,我移动脚步,走到地下室一间日本餐馆坐下。
我喜欢日本叶喜欢得发狂,家诚却说一闻到那股腥气便想作呕,每次想吃鱼生,就得哀求他,整个晚上陪笑,不晓得多领情,当是一种恩典似的。今日忽然自己爱来就来,一屁股坐下,不必恳求,说不出的舒畅。
我叫了一客杂锦刺身,另一碗牛肉面,加一樽米酒。“熨热点。”我说。
立意要松弛一下,日日不停的奔波,早上七点半出门,晚上六点才到冢,十一个小时泡在外头看上司那张猪睑,伙计两只手略停十分钟,他像有针刺他似的,非得吆喝着叫人心神不宁。这样的生涯居然一熬便是四年,怎度过的?辛酸之余,也很佩服自己。
米酒来了,我赶紧倒出来一口而尽。冷天喝热米酒,是一大享受。
“是金铃子?”有人问。
我抬起头,谁?谁叫我?到处都会碰到熟人,偏偏今天我一点也不想见人。
隔壁桌子有位男客,衣冠楚楚,面目清秀,我一时没把他认出来,中区的白领大都作一样打扮,很难分得出谁是谁,尤其是我,记性特别差,那个人非得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我才能够记起他是谁。
“我是沈居中,记得吗?大新洋行的同事。”
“记得记得。”我抬头,拍自己的脑袋,这么熟的人都想不起来,该死。
我同他们两夫妻有一年的时间天天泡在一起,那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大家很谈得来。
他说:“你一个人?”
“是。”
“我也一个人,大家一起坐好吗?”
叫我怎麽拒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