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抓住她手指。推着她坐起来。
“娜娜,你人是可爱,可就是这一张嘴,很讨厌。”
他从沙发上起身,居高临下地对他扬了扬下巴。
“起来换衣服,去吃午饭。”
虽然在意料之外,她并不排斥去到宋济之工作场合的机会。他既然开口,她没有拒绝的道理。如果她真的拿到继父的股份和财产,那么经营管理可要慢慢学起来了。
被宋济之养着当一条金丝雀虽然舒坦,但是恐非长久之计,还不如趁他对自己兴趣正浓,多学一点是一点,多要一点是一点。
她伸手给他。
他把她拉起来。
戴妮娜最终还是选择了最稳妥的毛衣牛仔裤。一来行动方便二来不引人注目。
当一个招摇的情人对她没有好处。
她不清楚宋济之那妻子究竟是谁有何来头,但说实话只要他们一结婚,她戴妮娜自己也会逃开宋济之的。
社会新闻上那种两女争一个男人大打出手的事情少了吗?轻则学业不保,健康受损。重则两败俱伤,一人殒命。
况且,她觉得宋济之没有重要到让她为了他挨打或者是让她为了他打人的地步。
她戴妮娜是机会主义者不是罗曼蒂克的浪漫主义者。
她自试衣间出来之后。
他已经穿上了大衣外套。威尔士亲王格的双排扣及膝大衣,黑色高领,阔腿的羊毛长裤。两人都不约而同的换上了白色的运动鞋。
脱下西装的宋济之穿大衣也同样有款有型。只是遗憾的是,一年有四季,不能天天看,这是季节限定。
只是这黑衣黑裤愈看愈觉得眼熟莫名。
她想起梦里跪倒在自己面前的宋济之。
被子弹击中,咳出了血,那鲜红的血液在黑夜里显得刺眼莫名。他那种颓然溃败的感觉和眼前这个干干净净,利落潇洒的人仿佛来自不同的世界。
她突然踯躅,他投来问询的眼神,大眼很显年轻,有褶皱的眼窝却留下了不少岁月的痕迹。显得忧郁、沉重,仿佛身后拖着一串残忍的现实。
他从挂架上依照自己的喜好替她选好大衣。他像个催促孩子出门的家长,把大衣的领口展开,提在自己身前。
“过来这里,把外套穿上。”
“外面可不能这样。”
他替她穿上外套。在他的手自她肩头滑落的时候,戴妮娜突然握住了他的两根手指。
“你不要死。”
一如沉水之人抓住这唯一一根救命稻草。
“死了就死了。”
他腾出手整理她领口。
“再这样磨蹭,我要饿死了。”
宋济之将脸贴到她耳边。
“你不知道和你一起,我的体力总是消耗的特别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