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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周笛雨的确觉得没有必要,洗洗就行了。末世,她于微末之时,也捡过垃圾果腹,捡别人不要的衣服御寒。

“奴婢还是给姑娘换套新的吧,大少爷让人送过来好几套新的。姑娘既然舍不得,这套就赏给奴婢好了。”

周笛雨见花笺怨念这么深,也就答应了,“行,你拿去送人,或是自己用都行。一丝一线来之不易,浪费的话,会遭天谴的。”

“啊,姑娘,这里还有一封信!”花笺翻枕头的时候,枕头下面压着一封信,她忙拿给周笛雨。

周笛雨打开看,信是繁体字写成,好在原主别的不行,识字还可以,也读过几本书,肚子里有点墨水。

“救命之恩,必当抱之,伤势无碍,后会有期!”字迹不凡,如比走游龙,一笔一划,笔锋如剑,能轻易激荡起人的热血。

签名是一个“秦”字,周笛雨便知,自己之前的猜测没错了,救的那人正是秦王殿下,周琴凤的未婚夫。

啧!

周笛雨想到之前,自己向秦王打听他自己,他竟然没有为自己说一句好话,不过正因如此,也显得他那人坦坦荡荡。周笛雨对男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做人坦荡,行事光明正大。若不能做到这一点,周笛雨连和那人打交道的耐心都没有了。

不管怎么说,都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周笛雨现在有点感谢周琴凤,要不然,凭她现在的能耐,想要不嫁给晋王那种渣男,并不那么容易。

虽说以后,未必没有和离,或是休夫的可能,但也挺麻烦。

第二天,周家的人便得到了消息,钦天监算的婚期是一个月之后。

皇子成婚,照理说,应当要充足的时间准备。但赐婚的圣旨早就下了,这些年,礼部也一直在准备。秦王一直在边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时间,毕竟,大戎如果来犯的话,不会提前打招呼。

秦王为了这次回京,特意做了一番安排,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成亲的日子一定,第二天,黄氏便让人将嫁妆单子送到了周笛雨的手里。周笛雨大略扫了一眼,唇角勾起了一丝冷笑。

“怎么才这么一点?”花笺从旁边凑过来看了一眼,顿时气得一蹦三次高,“姑娘,夫人她太过分了,一定是把大夫人给姑娘留的嫁妆都给吞了。”

“无碍!”周笛雨笑了一下,她慢条斯理地将嫁妆单子折了起来,递给了花笺,“好好保存着,别弄丢了。”

说完,周笛雨站起身来,她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抬脚就朝花萼楼里走去。

果然,花萼楼里,红色的抬盒整整齐齐地摆满了一院子,几十个粗使婆子手里拿着杖来回巡逻。

库房开着,黄氏正和周琴凤一件一件地从里面往外搬东西,三尺高的珊瑚树,珠光宝气的摆件,价值连城的名人字画,万金难求的名贵宝剑……,看到周笛雨进来,黄氏从丫鬟手里接过帕子,擦了一下,居高临下,不耐烦地道,“看到嫁妆单子了?你也不必专程来谢我了,你也是周家的女儿,出门子,总不能让你空着手去,多少也是要给你准备一些嫁妆的。你也不要嫌少,从古至今,女儿的嫁妆都有母亲的嫁妆打底,说起来也是你命苦,你母亲临走前,恨透了周家,虽给你留了些嫁妆,谁知后来,也不知怎地想不开又跑来讨走了大半。”

“如今你的那些,还是我从你大姐姐的嫁妆里给你匀出来的,总归是要顾忌皇家的脸面。”

若是原主,自然就信了,也绝不会去找萧氏问个分明。但周笛雨不是原主那蠢货,她目露艳羡地环视了院子里一圈,绝大部分,百分之九十九的抬盒都是红色漆刷过一遍了的,只有角落里,靠角门处,有三十多个抬盒,色彩斑驳,一看就是旧货。

“夫人,嫁妆多少,我并不计较。但,正如夫人所说,总归是要顾忌皇家的颜面。虽说我如今是庶出,大姐姐是嫡出,掉了个个儿了,可是秦王和晋王都是皇上嫡子,万望夫人考虑周到,哪怕内里都是糟糠,也不要让人看出来夫人重此轻彼,皇后娘娘一向在乎颜面,周家不能给皇后贤名抹黑!”

“你!”黄氏有些不认识周笛雨了,什么时候起,这小蹄子胆子竟这么大了?

周笛雨勾唇一笑,“夫人,人在做,鬼神在看,不是吗?再说了,我并没有说要夫人为我准备嫁妆,只不过是,人要脸,树要皮,总是为了顾全大家的颜面。”

听到“鬼神”二字,黄氏全身一颤,厨房里的下人们亲眼见鬼的事,闹得沸沸扬扬。

第16章

周笛雨跑来说了这么一句话,黄氏快要被她气炸。周笛雨说完就走了,黄氏恨恨不已,她并非没有想过要把周笛雨怎么样,无奈,周笛雨好歹也是晋王的未婚妻。若周笛雨真有个三长两短,萧氏不可能坐视不管,更要命的是,万一皇后因此兴师问罪,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算个什么东西,跑到这里来指着我的鼻子说三道四。”黄氏气得一口气喝了三碗茶。

周琴凤这些天连功夫都不练了,天天在琢磨自己的嫁妆,这会儿整理得差不多了,准备歇一会儿。她接过丫鬟的茶,喝了一口,劝道,“娘,三妹妹说的倒也不是全无道理。横竖就多备几个抬盒,弄成数量一样,里面装了什么,外面的人也看不见,也算是全了天家和我们自己的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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