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直白,已然是明确的拒绝,更是一种斥责。
他讨厌恋爱脑的女人,为了个男的要死要活。喝点酒就想把自己交付出去。简直愚不可及。
程新余感觉自己被人隔空打了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疼。
今天一整天,她的自尊一直被人摁在地上摩擦。
原来她是所有人的多余选项,她不在任何人的计划里,他们都可以毫无负担的不要她。
鼻头猛地一酸,泪意翻涌,眼前升起一团雾气。
她垂下脑袋,慌里慌张道歉:“对不起小靳总,是我唐突了。”
她一脸的挫败,状态十分萎靡,眉眼间呈现的全是绝望。
女人抬头的一瞬,靳恩亭看到了一双通红的眼睛。
眼角释出一点红,光影栖息在女人纤长浓密的睫毛上方,乌黑的瞳眸浸润在泪水中,仿佛两颗明亮剔透的黑曜石。
理智是关不住的白文鸟,出笼逃窜。
如果每个人都有逢魔之时,那靳恩亭就是此刻。
他居然无力抵抗程新余这双通红的眼睛。
——
然后一切就这么顺理成章的发生了。
靳恩亭跟着程新余一起走进了单元楼。
老小区,没有电梯,两人只能爬楼。
脚步踏过粗糙的水泥地面,头顶声控灯随之亮起。昏黄淡薄的一片光线,将他们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的。
并肩而行,衣料相互碰撞,影子紧挨在一处,姿态亲密。
三层楼梯,两人爬得很慢。
各怀心事,静默无言。
钟表似乎停摆了。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反悔,来叫停这一切。
然而谁都没有。
后悔是明天的事情,当下只想遵循本能。
程新余家在三楼。
这层的声控灯灰扑扑的,一直不亮。她跺了几下脚都没反应。
靳恩亭及时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
微弱莹白的一丝光亮照着门锁。
程新余掏出钥匙,插进锁眼旋两下,防盗门应声而开。
她伸手摁亮客厅的灯。灯光让这间屋子现出了全貌。
这是一套类似于公寓的小户型,一室一厅,再带一个小小的卫生间,没有独立的厨房。房东阿姨找人在阳台上装了抽油烟机,程新余自己买一个电磁炉,勉强能烧饭。
平时午餐在公司解决,下班回来自己烧饭。
曲周偶尔会过来吃饭,但从不留宿。十点一到,准时回家。女友的魅力远不如曲家的门禁好使。
“你一个人住?”男人站在门口,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间房子。
程新余听出了他的弦外之意。
“我前男友不住这,他住知春里。”
靳恩亭确实没在这间屋子里看到男人生活过的痕迹。
程新余找出一双没开封的女士拖鞋放到靳恩亭脚边,“将就穿。”
鞋架上倒是有曲周的拖鞋。不过她可不敢拿给老总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