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岑连夜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
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已经做了,提醒秦美兰,让她早点跟柳珍珍说清楚,虽然不知道会不会有用,或者可能导致比前世更糟的结果,但江岑觉得都要去尝试一下。
无论人怎么自欺欺人,但实际上,江岑还是觉得,大军开战之前才是最难熬的,因为完全是等待。柳珍珍的状态也是这样,等着那只靴子落下来,一直等着忧虑着,又让她怎么去全心全意应付高考呢?本来这才应该是她这个年龄段最应该全力以赴的事情。
一个结果,哪怕是不好的结果,都比隐约知道却还抱着一丝希望那种忐忑不安的无限等待要强得多。
江岑就是这么想的。
而且,既然她都来了,肯定是要做出改变的,如果还是跟前世一样,什么都不变,那也太没有意思了。
如果秦美兰仍旧决定不说这个事,江岑觉得她自己都会找机会去跟柳珍珍说清楚。
流脓的伤口不是遮掩着就没这回事儿的,不是不管就不会继续腐烂,倒不如釜底抽薪,揭开伤口,剜去脓疮,虽然一时痛苦,也好歹还有愈合的可能。
这第二件事,那就是江岑不打算继续在柳秀英这里住了。
这又不得不说一下,虽然对农村老家的那些人来说,提起江凤香都会有些羡慕嫉妒恨,跟着女儿女婿住到城里,这是多么舒服的日子啊!多么让人眼红啊!他们好多人一辈子都只能在农村,老死都在农村,可江凤香却是沾了光,去过城里人的好日子了。
但其实还是那句话,这日子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羡慕嫉妒恨的人,都会私底下嚼舌根说她住女婿家里占便宜,更别说亲家了。
明明是亲家老两口自己偏心小儿子,只觉得大儿子在城里出息了有钱了用不着他们,甚至巴不得从大儿子身上多剐些油水给小儿子,不愿意来城里带孙子孙女,柳秀英两口子才退而求其次找上了江凤香。
事实就是江凤香哪里是来享福的,名义上是住在城里日子好过了,是,那倒也是真的,她毕竟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了,自己在农村一个人可能一周就吃一两次肉,到了这里可以说是天天都有肉吃。实际上,她干的纯粹就是住家保姆的活儿,因为是外婆,就理所应当,还得比住家保姆照顾的更精心。
可她稍微照顾精心了,孩子跟外婆亲,亲家那边又是各种酸话歪话不断,甚至还挑拨离间,说她不怀好意。
想想也是挺讽刺的,本来养孩子嘛,应该是谁养的跟谁亲,可偏偏呢,柳秀英和她男人都是忙的,一个常年不回家,一个也只管做自己的生意,把孩子交给老人就不管了。要真不管也就罢了,他们呢,是自己不管,又要对江凤香指指点点,要求江凤香要对孩子严格要求,江凤香本身也有种在女儿女婿家享福就感觉气短,当然是他们说什么自己听什么,对两个外孙要求就比较严格,结果那俩当父母的自己都严格不起来,再有那边的爷爷奶奶各种宠溺,远香近臭,还时不时在孩子面前说些歪话,总结,他们都唱红脸都是好人,就江凤香一个唱白脸的,结果就是明明是她耗费了更多心血和精力养的两个外孙,实际上却都跟她不亲。而且俩孩子成绩也不行,还十分调皮,一说女婿就埋怨是她没把孩子带好。也是醉了。
这么一看,江凤香的人生还真挺悲哀的。
就这种生活,享福?说真的还真不如在乡下一个人悠闲自在呢!
毕竟原主这么多年也是有点棺材本的,就算以后真动不了了,她这不是还有四个子女吗?不说按月打生活费,该给的钱也总得给吧?
江岑做了决定就立刻去做,很快就收拾好了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她不太讲究吃穿,本人更讲究实惠——她也不是真的是个傻子,只知道傻傻当免费保姆那种,她很聪明也很抠门,平时的生活费总能抠出一些来,宁愿多跑一些路买更便宜的肉菜,也要多省点钱塞自己兜里,平时女儿女婿要给她买衣服啥的,她也基本是能拒就拒。
废话,她跟着女儿生活沾女婿的光就有人说嘴的了,要是再穿得那么好,别人不得更眼红啊?那亲家岂不是更要气死了?
渐渐地柳秀英也就习惯了直接塞钱,所以,老太太在女儿这里虽然没有真的去外面当住家保姆赚得多,可以她抠搜的性子,倒也是攒下了一笔钱的。虽然,也总是被人说是一辈子改不了抠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