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湿哒哒、奄奄一息的小兔子躺在自己手心,还没他的半个手掌大,菲利斯看着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微微抿唇。
而后他原路折返,去了就近一家宠物医院。
灌木丛内。
蜥蜴甩着脑袋和尾巴,晃下水珠,然后顺着地洞钻回去,心说:
啧,美人(兔)计和死缠烂打都不管用,果然还是得英雄救美啊。
兽王,加油!
装模作样三分钟,荣华富贵后半生!
啊呸!是探查情报,灭掉那些可恨的人类!
宠物医院。
菲利斯元帅大驾光临,院长直接亲自出来服务,给小兔子清洗身体包扎伤口,而全程,元帅都紧贴着他身边站着观察,威压十足。
“它是被什么给伤的?”菲利斯问。
“伤口是两个洞,初步检测没毒,应该是小花蛇之类的。”院长回答。
菲利斯拧眉,小花蛇没毒,但也有两指那么粗,兔子这么小只,当时如果它没有窜出来,是不是就被整个活吞了?
“伤势不太重,您不用担心,养养就好了。”院长道。
将小兔子给擦干,他准备用鼓风机给它吹毛,菲利斯道:
“没有静音一点的设备吗?动物听觉敏锐,受不了噪音。”
院长:……严肃冷淡的元帅竟然还有这么关爱小动物的一面,简直是活久见。
“有的,我给它放烘干箱。”院长说。
最终兔子被转移到烘干箱里,菲利斯半蹲下身子,隔着一道玻璃看着它。
多么脆弱的生命,到现在还在昏迷,这真的能救活吗?
“元帅,他是您的宠物?”院长在一旁搭话问着。
不然怎么那么关心它,现在还巴巴的蹲地上寸步不离的守着。
菲利斯闻言沉默了两秒,说:“……嗯。”
这个嗯字中带着几分心虚,不过又理直气壮的心想:
都流浪三天了,那肯定是没主人,所以他捡走占为己有也没什么。
回想前两日小兔子的活蹦乱跳,再看今日的可怜惨状,他有些后悔的在想为什么他的道德感这么高,就应该第一天把它给拐回家的。
小兔子可可爱爱一小只,还主动跟他示好,作为元帅上战场多了杀气比较重,唯一喜欢他的动物只有军犬,比如家中的大黑。
而这只兔子是唯二的物种,还接连遇见,所以这怎么不算命中注定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