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下了车,乘电梯上了五楼。
这栋楼不是很高,一梯四户,李明月带着他们走到最左边那套房子门前,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六十来平米,这种房子在加国被称为公寓房,实际上就是国内的单元楼。
这是李明月前不久才买的房子。
既然要跟大力认识,那就得有个家。
本来她打算租个房子的,后来一想反正自己不缺钱,干脆买一套得了。
这种情况下,当然不能买新房子,也不能买高端的二手房。
她不想让大力感觉自己过得太好,这样容易博取他的同情心。
有了同情心,他才会关心自己,有了关心,两个人才可能走到一起。
屋子里的摆设很陈旧,都是李明月从二手货市场买来的。
一套很简单的木制沙发,很普通的电视柜,电视柜上摆着一台大约是29英寸的电视机。
电视柜旁边的墙壁上,挂着李明月年老时候的照片,黑白色,显然是遗照。
遗照下面有张老式的条桌,条桌上有个小香炉,香炉里有几根香梗。
房子买了之后,李明月总共也没来过几次。
不过每次来,她都会为自己上三炷香。
在她看来,原先那个李明月已经死了,她要为已经死去的自己上香。
甚至有时候,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李明月的女儿。
她也在内心告诉自己,李明月已经不在人世了,现在的自己是李婵娟,是另外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
自己给自己上香,还把自己当成自己的女儿,天底下能够这么做的,恐怕就只有李明月了。
“不好意思,家里简陋了一些,坐吧,我去给你们泡茶。”
李明月说着就去了厨房,用电水壶烧水。
打一进屋,陈康就盯着墙上的遗照看,神色凝重,一言不发。
遗照上的李明月,虽然面容苍老,但美人的轮廓依然存在,面带一丝慈祥的笑容。
一时间,许多往事又涌上陈康的心头。
那些一起缠绵的日子,你侬我侬,刻骨铭心。
两个人说好的私奔,发誓这辈子都不分开,结果自己一个人跑路了。
以后的几十年里,陈康一直把自己当成爱情的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