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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他约在一个很高级的餐厅跟女孩见面,大概是那种放着舒缓音乐,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甜点推车在桌子之间缓缓来去的场所。师兄说我从来没有这么紧张地等待一个客人,我总觉得衬衫颜色选得不对,这样他妈的还觉得我的眼镜架出了问题,眼镜在我脸上是斜的。

这时候我说好了,故事的结局我知道了,然后女孩来了,跟你简简单单地吃完饭,她有点老了但是很开朗,你发现谈话的主题跟你预想的完全不同,然后你们各奔东西,对不对?

师兄说不,她没你说得那么老!好吧其他的都跟你说的差不多,她那天来的时候带着她的闺蜜,说两个人刚好去买衣服,于是就一起来了。我们把共同认识的每个同学都回忆了一遍,然后就散了。

我问那你期望的故事结局是什么样的呢?师兄说我好歹希望她能在一个有音乐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听我说一句我当年很喜欢她。

我说你知道盖乌斯&iddot;尤利乌斯&iddot;凯撒的遗产分给谁了么?他通过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给了姐姐的三个孙子,其中屋大维独享四分之三,其他两个孩子共享四分之一,他曾经有过几个女人,其中包括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还跟她生下了后来埃及法老托勒密十五世,但能跟他共享光荣的只有家人,甚至不能算作他自己的家人。你能够想象凯撒那种男人对吧,他跳上战马说我要去征服高卢他就会出发,就算他心里无比惦记着某个女孩但他的心里还是坚忍卓越的。唯有这样的男人能够攻占高卢,再掌握罗马的大权,牛逼之气一直延续到今天。

师兄说那我是凯撒对么?

我说是啊,你虽然没有见到那个女孩的丈夫,但你不难想象他很有可能是个普通的勤奋的美国籍中国人,喜欢看棒球赛,喝着百威啤酒。但他22岁就准备迎娶他的女朋友,然后去美国好好地生活,按部就班申请绿卡甚至该换国际,用心地讨好老板求取他的推荐,在美国找一份好工作,比你更早地求田问舍,周末老婆烤了杏仁饼干,他会拿着分赠给所有邻居讨他们的喜欢。而你呢?那时候你在酒席上冲锋陷阵,潇洒倜傥,满嘴笑话,大家都喜欢你。酒席是你的高卢,你已经攻占了它,你也已经得到了光荣,想想你现有的东西,你愿意去跟那个喝着百威看棒球赛的男人交换么?

这时候师兄因为喝了酒而微微眯着朦胧的眼睛里重又透出那股子南方人的狡猾来,他说,肯定不愿意啊。

是啊,所以你永远也得不到那个女孩。

意想不到的人生

我曾经构想我的人生。

十二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成为国务院总理,之所以不是主席是因为我不太喜欢主席的发型。我幻想我十四岁就成为总理,因为我的卓越才智被全国人民期待,在重大灾害的现在我的到来总是令人泪流满面。

十二岁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已经没法成为一个十四岁的总理了,在炎热夏日的游泳池里我度过了十四岁生日,穿着红花泳衣的女孩和蓝花短裤的男孩扑通扑通的跳下水,我像尾小鱼那样钻过人群,忽然意识到在茫茫人海中我是那么的渺小……并没有国务院的英俊使者出现在游泳池岸边通知我去赴任。

我仍未放弃出人头地,十六岁到十八岁的理想是成为某个秘密组织的年轻领袖。因为我并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的训练,所以我显然不能通过层层筛选竞争上岗来成为领袖,唯一的解释就是宿命,我的宿命就是要成为正义的朋友。因为宿命中我是正义的朋友,所以世界必然正在经历某场巨大的危机‐‐我跟那个年纪的少年一样总是逆推世界,为了成为英雄会毫不犹豫地设定世界正在经历一场不为人知的浩劫‐‐而在某一天到来的时候会有腰细腿长穿着连体作战服的妹子忽然从天而降出现在我面前,严肃地问我:&ldo;你作好准备了么?&rdo;我当然不会像路明非那样犹豫再三,我会用比她更加严肃的语气说:&ldo;为了人类!我们还等什么呢?&rdo;

是的,我确实是用了我童年的幻想来写路明非,只是动笔的时候我的审美已经变了,所以诺诺小御姐穿着套裙高跟鞋和成熟的紫色丝袜。

很遗憾这位穿连体作战服的伟大女性并未如期的到来,也许她在茫茫宇宙的高速公路上塞车了吧……直到今天我还蛮期待她的,希望她送来我的那身连体作战服的时候,我还不至于发胖臃肿穿不下去。

二十岁到二十六岁的理想是成为新兴企业家,我开始喜欢商务人士的格调,坐着头等舱往来穿梭,入住每个城市最豪华的酒店,每分钟都在忙碌,接起电话永远是&ldo;serena,我正在和shirly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跟陈先生的约见请帮我延迟十五分钟,另外请帮我煮一杯特浓的蓝山,定明天最早班去曼哈顿的航班&rdo;这个调调。为了这个理想我研究各种奢侈品,观看所谓&ldo;美国ba必看&rdo;的&ldo;学徒&rdo;节目,努力提升我的英语聊天水准,给自己购买了正装和意大利皮鞋。

这段时间的修炼帮我认清了世界上各种装逼犯,每天他们在我面前说起他们名叫shirly或serena的美女助理时我就开始暗自发笑,如果他告诉我他只喝某个特定产区的巴西或者蓝山咖啡我就会起身要求去洗手间,否则我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如果他告诉我说他最近厌烦了总飞美国,西北航空的头等舱服务真是太差劲了……我可能就会忍不住协助他把这个牛逼吹的越来越大,比如向他热情地推荐新航a380的双人平躺套房,并严肃地说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某个小产区的咖啡才是咖啡的精髓,我一次性地采购了它10的产量,等等。

协助别人装逼看着他频频点头是一个很欢乐的事情……因为我自己曾经就是这样的装逼犯。

如今我的理想全都破灭了,我成了一个作家。白天疲于奔命地开会,晚上疲于奔命地写作,我有了很高的销量,但读者们在网上对我喊打喊杀抱怨我写的太慢了。

我有些疲倦了,但我喜欢这件事,我因为写作获得了荣誉,我也因为写作解释了朋友,我曾经在新书的发布会上接受万种欢呼,也曾在数额巨大的合同上签字落笔。

当然最有乐趣的是写书嘲笑三十岁之前的自己,也缅怀三十岁之前的自己。因为三十岁之前我那些浪漫不靠谱的理想,我才有今天的自己。

你永远不会知道人生会给你什么,但永远都不要放弃理想。

theteral

公司搬了办公室,我于是改乘地铁上班。

我喜欢乘地铁,这时候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浪费时间胡思乱想。

我的小说有一般是在地铁上构思的。铁轨隔着一层在你脚下轰然作响,你知道你正轰轰烈烈地去向远方,这种感觉像极了你在灵魂爆发的时候写小说。那是不可抑制的冲动,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带着你顶着疾风逆雨一直向前向前向前,你可以一夜写完三万字,笔记本前整齐地放着啤酒罐,你写下&ldo;theend&rdo;,你看见朝阳,你觉得眼睛湿润。

我也喜欢火车,对于慢车尤其有怨念。绿色的车厢,没空调的,可以开窗的,人很少的,很便宜的,站站都停的,椅背高挺而坚硬。《上海滩》里的冯程程就是坐着这种车去往上海,她宿命中却尚未谋面的许文强在车站等她,非常有感觉。冯程程在火车上,拿着一本《家》,后来许文强被乱枪打死,冯程程拿着这本书去了。而我小时候读这本书觉得很枯燥很不耐烦,很多年后我和朋友在后海八九,忽然《新京报》的朋友来电话说巴金先生去世了,我忽然想到了《家》,发觉很多东西好像一下子就有点明白了,于是觉得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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