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慢慢想好,这诗怎么做……王院长的风骨,在下向来……”高秀才在诗词一道浸淫多年,写诗就跟吃饭一样简单,就要抢先作诗。
“学生怎么敢占老师便宜?”沈错却是高声打断他。
装逼就要装到最完美,沈错是一点也不想给这条蠢鱼表现的机会,甚至都不想听到他腐词烂句的一个字。“学生灵光乍现,高师让学生先向院长大人献诗如何?”
众人闻言,都有些疑惑。
按说先做诗的定然吃亏,再妙的灵感,也得花时间来斟酌一下词句。
这沈错怎么会不懂这个道理,竟然抢着先作诗?
“无妨,你先来就先来。”高秀才背负双手,眼睛里看到的不是沈错,而是十枚金币了。
沈错上前几步,向王奔拱拱手,朗声诵道:
“万里晴天梅鹿原,秋风吹落满地金。
天罡山下文武院,王师恩重话离情。
此去戎装报家国,旌旗十万号角声。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嗓音清亮,诗意飞扬。沈错竟是随口念出一首极为应景的七言绝句。
尤其最后两句一出,满座皆惊!
神态一直高冷的韩蕊儿,此时也是惊诧地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
第一句诗简单直白,第二句说的是当下正值秋天,旱了三年的树叶被秋风吹落,可不正是满地金么?天罡山绵延数千里,花岗县城虽在数十里外,那也是天罡山下。“旌旗十万”有些夸张,却是形象的文学语言,更添威武的壮行色彩。
最绝妙的是末后两句!
王奔几乎是直接跳了起来,也顾不得院长的仪态了,激动得虎躯微颤,指着沈错道:“沈错……同学!你这首诗是送给我的?”
“是!还望院长大人勿嫌学生文采拙劣。”沈错微微俯身道。
他作的这首诗,剽窃的是唐代高适的《别董大》。改了一些应景词句,但最终的诗意精华,便在这最后两句。若是一成不变摘抄,那又行不通了。
“好!好!好!好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王奔搓手连说三个好字,激动得来回踱步,又问道:“此诗何名?”
沈错道:“学生铭记院长大人多年教导的恩情,一时有感而发,诗名倒是没有细想。若是院长大人不介意的话,此诗,就叫《别王奔》可否?”
“别王奔……别王奔……沈错,你这是救了老夫的性命啊……”王奔简直快要疯了,低声絮叨着什么,忽然抬起头来,打量四座道:“王某以为此诗可列为传世之作,诸位怎么看?”
这个世界虽然武道为尊,但是文道也处在几乎并驾齐驱的地位。
文修佳作,分为四个层次。
最低层次是传县之作,也就是在一县之地流传,载入县志。往上是传府之作、传郡之作,最高层次便是传世之作,不仅在一国流传,甚至可在整个炎汉大陆为人传颂,名垂青史。
但就算进士功名的高阶文修,又有几个能写出传世之作?
想不到,在这小小的梅鹿原,他们能亲眼见证一首传世之作诞生!
在座包括葛玉娘在内,都是读过诗书的,水平不敢说有多高,一点眼力劲还是有的,都在心里默默同意王奔的说法。葛玉娘和韩蕊儿的表情一瞬数变,格外复杂。
大长老捻须道:“高秀才,你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