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浮现一幕幕以前的画面。
李满楼在满楼如往常一样,手中拿着拖把,认真地打扫着房间。
她微微弯着腰,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却丝毫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房间里弥漫着清新味道。
本来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一天。
程婉儿悠然自得地坐在一种类似沙发的迎客榻的边缘。
她的小腿轻轻翘着,姿态慵懒而随意。
一手拿着通讯录,手指在上面快速地翻动着,发出“咔咔咔”的声响。
另一只手则拿着一根“薯条”,不时地放入口中,发出“嘎嘣嘎嘣”的清脆声音。
她的眼神游离,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围的一切都浑然不觉。
李满楼听着这声音,心中不禁涌起一丝疑惑。
吃薯条的声音通常是“咔嚓咔嚓”,可这“嘎嘣嘎嘣”的声音更像是在吃某种坚硬的东西。
她的眉头皱了一下,心中暗自嘀咕。
随着拖把的移动,她渐渐拖到了程婉儿的脚边。她说道:“婉儿,抬抬脚。”
程婉儿微微抬起脚,眼神依然没有离开手中的通讯录。嘎嘣声依然。
李满楼无意中瞥了一眼程婉儿手中的“薯条”。
这一眼,让她瞬间惊呆了。
哪里是什么薯条?分明是一根粉笔!
那一刻,李满楼只觉得一股怒火从心底直冲脑门,仿佛一佛出天,二佛去世。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程婉儿怎么能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
这程婉儿是有多不把她当人,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这程婉儿是有多不甘心她忙忙碌碌,不关注自己一点?
就这么大大咧咧在她脸前,吃粉笔!
一嘴白沫。
津津有味。
满脸享受。
这是第一次发现。
李满楼也只是说了程婉儿一顿。
程婉儿扔了粉笔,气哼哼的进了自己房间。
因为程婉儿总有奇思怪想,还吃过苍蝇,程家兴给李满楼学嘴,说程婉儿让他也吃,嘎嘣脆。
因为没有亲眼见到,冲击也就没有那么大。
李满楼当个笑话听,告诉儿子不要听她的,程家兴说,“我肯定不会吃”,就翻篇了。
所以第一次发现,以为程婉儿发下神经就好了,没有在意。
第二次发现,是在一个饭盒里。
也是一个平凡的一天。
李满楼的生活依旧忙碌而充实。
李满楼深知自己做饭不好吃,加上上班时间紧张,根本没有时间做饭。
为了让孩子们吃饭,她总是选择让别人送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