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于别人的爱好,他不会过多置喙,只把抽屉关上,想着既然她喜欢,那他也就投其所好。
洛寻澜走了之后,楚初才出来。餐桌上放着早餐,洛寻澜平时挺忙的,虽然初步开发了厨艺这样技能,但他并不常下厨。
今天这早餐,更像是一种惹她生气后的讨好行为。
楚初秉承着送上门的东西没有不要的道理,把这早餐吃得干干净净,然后进了书房,处理昨晚的证据,把写了洛寻澜名字的纸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
然后拉开抽屉,拿出自己存下的空笔芯袋,宛如财主在检阅他的金币一般,一个个挑选,选了一个样子好看的,充当今天的书签。
这是她小学时的爱好,不过那时候买一支笔袋子好看的笔芯好贵,她好久才能买一支,就只能一个个去存呀存,后来好不容易存到了十多支,却在一朝之间被人拿走了。
她难过了好久,却哭都不敢当着人哭。
大概是因为这样,这个爱好被保留到了现在。
现在她有很多钱,可以买一屋子的笔芯袋子,也不会有人来抢,也没人敢来,她有自己的家了。
……
下午,洛寻澜回来的时候,给楚初带了一盒笔芯回来。
楚初收到时还有些纳闷,洛寻澜没直接说是自己拉开抽屉看到的,他只说:“我今天早上在书房,看见你的笔快没墨水了。”
他这句话说得简直漏洞百出,按照平时的性格,他看到了也不会直说,而是直接买好的笔拿回来。
但是楚初却没怎么发现,她打开了盖子,惊奇地发现里面的笔芯袋,居然是各个不一样的,这可真叫人喜欢。
“谢谢。”她收下了这份礼物,并且看起来还挺高兴。
洛寻澜轻松了一口气,然后又拿出一个东西给她:“送你的。”
洛寻澜送礼物的意图很简单,书上说,包治百病。
那是一个橙色盒子,上面写着“hrs”楚初收到类似的礼物很多次,已经见怪不怪了,熟练地收下,熟练地跟他道谢。
只是他原来送的都是首饰,这个应该是包,送包还是第一次。
楚初打开一看,果然是一个女士手提包,不过楚初对包不太感兴趣,脸上的表情也自然表露了一点。
洛寻澜一直观察着她的,此时便问:“不喜欢吗?”
她说:“一般喜欢。”
洛寻澜很认真地问:“那你喜欢什么?”
楚初抬起头,看着洛寻澜,发觉了他的认真,她也受了一点感染,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很认真地回答:“黄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