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田艺蘅的《纪略》则说朱淑真是朱熹的侄女,朱熹生于建炎四年(1130),卒于庆元六年(1200),那么朱淑真应是南宋中叶人。然而朱熹是江西婺源人,晚年迁居福建建阳考亭;而朱淑真一说是海宁人,一说是钱塘下里人,家居杭州涌金门内如意桥北的宝康巷,朱淑真就出生在这里。总之,朱熹是江西人,朱淑真是浙江人,虽说都姓朱,但两地相隔遥远,又如何会是叔侄关系呢?朱熹《晦庵说诗》言:&ldo;本朝妇人能词者,唯李易安、魏夫人二人而已。&rdo;说明谙熟浙中掌故的朱熹,并不知道作了如此多诗词的&ldo;朱淑真&rdo;其人,何谈是其侄女。也说明朱淑真的出名,远在李清照之后,到南宋中叶仍没有多少诗名。有学者还指出,朱淑真的一些作品中,有明显受李清照影响的痕迹。如她的《得家嫂书》咏;&ldo;添得情怀无是处,非干病酒与悲愁。&rdo;与李清照的《凤凰台上忆吹箫》中&ldo;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变&rdo;的名句如出一辙。
清代文学家王士祯,自述曾亲睹朱淑真所作《璇玑图记》,其文末有&ldo;绍定三年春二月望后三日,钱唐幽栖居士朱氏淑真书&rdo;的落款。绍定三年为公元1230年,果如其言,那么朱淑真就该是南宋晚期时人了。有学者还指出,朱淑真的名句&ldo;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rdo;。是化用南宋爱国诗人郑思肖的诗句&ldo;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rdo;而来,郑思肖是宋末元初人,那朱淑真也应是宋末元初时人了。然而现存最早的有关朱淑真的文献资料,是魏仲恭在淳熙九年(1182)所作的《断肠集序》,其中明确指出:诗词集的作者朱淑真已经过世。所以,有学者指出,《璇玑图记》遗墨问题,很有可能是发现者在年代上产生误记的结果。而&ldo;宁可抱香枝上老&rdo;的诗句,实是被郑思肖化用在自己的诗中。然而王渔洋《池北偶谈》却又认为&ldo;绍定三年&rdo;或是&ldo;绍圣三年&rdo;之误,两个年号相差一百三十多年,这样又把朱淑真硬拉回到北宋,真让人有点不知所属。
上述各执一词的说法,其时间跨度前后竟相差有二三百年之多,实际都经不起仔细推敲。现代研究者往往取调和的办法,将这位女诗人的生卒年系于北、南两宋之交。不过,下述南宋中叶说,逐渐取得多数人的共识。
有学者指出,魏仲恭的《断肠集序》,作为最早的相关文献,所包含的信息应最有可信度。其中说到:&ldo;比往武林(即杭州),见旅邸中好事者往往诵朱淑真词……其死也,不能葬骨于地下,如青冢之可吊,并其诗为父母一火焚之,今所传者百不一存……予是以叹息之不足,援笔而书之,聊以慰其芳魂于九泉寂寞之滨,未为不遇也。如其叙述始末,自有临安王唐佐为之传。姑书其大概为别引云。&rdo;所说王唐佐的传记早已不存,但这篇序文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淳熙九年时,朱淑真已经离开人间。其中所谓&ldo;芳魂&rdo;,应表明她死时还年轻。她死后,父母尚在,且将那些断肠诗稿都付之一炬,也说明朱的享年不长。而从《断肠集》来看,其中也确实没有一首作品涉及中年生活的内容。
同时,从宋人为逝者作传、编诗文集的惯例来看,一般距离死者下世的时间不会太远。再从&ldo;旅邸中好事者往往诵朱淑真词&rdo;而言,也说明此人过世时间不长,其悲悯的一生必有牵动人心的地方,以致人们在来往中还记得她,将她作为一个话题,诵读她的作品。如果去世时间已很长的话,恐怕人们会将她淡忘。此外,同里的文人还愿意为她作传,而王唐佐的传记由魏仲恭在《断肠集序》中&ldo;书其大概为别引&rdo;,也说明其流播的时间还不长。加上搜集其遗作本身需费一定的时日,估计魏序作于朱淑真卒后的三四年至十年之间,也就是说朱淑真约卒于乾道八年(1172)至淳熙五年(1178)。
接着的问题是,朱淑真大约在多大年纪时辞世的?明代周源清考证说,朱淑真死时才二十二岁芳龄。然而从人们搜集到她三百余首诗词,且还是&ldo;百不一存&rdo;的情况而言,恐怕如此年轻是难以完成的。她皈依佛门后自号幽栖居士,如才二十出头一点的年龄恐怕还不会有如此心境。尤其是她还写过关注民生疾苦的诗篇《苦热闻田夫语有感》:日轮推火烧长空,正是六月三伏中。
旱云万迭赤不雨,地裂河枯尘起风。
农忧田亩死禾黍,车水救田无暂处。
日长饥渴喉咙焦,汗血勤劳谁与语?
播插耕耘功已足,尚愁秋晚无成熟。
云霓不至空自忙,恨不抬头向天哭。
寄语豪家轻薄儿,纶巾羽扇将何为!
田中青稻半黄藁,安坐高堂知不知?
诗中对在三伏苦热天用水车抗旱的农民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对安坐堂上摇扇消闲的豪家纨绔发出了不平的斥责,可以想象,如没有一定的生活经历和社会认知,一个大家闺秀绝对写不出如此有深度的诗作。可以肯定,朱淑真不可能在二十岁刚出头的年纪完成这首诗。有学者提出,朱淑真可能在人间度过大约三十个春秋。如此说较为合情理的话,那么,她应生于绍兴十三年至十九年(1143~1149)。
那么,这最后的南宋中期说能经得起岁月的推敲吗?应还需更为确凿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