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贫穷的时候也许会尚有一丝人性,一旦从贫穷突然变得富有。
他就会飘儿。
觉得是自己有本事。
就像林逸,上一世的他,只知道自己努力考上了大学,只以为自己的能力就该过上那种优渥的生活。
可他却忘了母亲马翠翠为了供他上学,种了别人家两倍多的地,每年要养八头猪。
到他上初中后,她把地卖了,猪卖了,粮食也卖了,在县城里租房子。
其实那会儿镇上也是有初中的,只不过马翠翠总觉得县城里的教育环境和学习氛围更好一些。
没了地,没了猪,她就只能为别人打工。
可女人,不管在何时,没有学历,没有技能,就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事,当然,那样工资就少。
为此,马翠翠一个人每天要打三份工。
早上帮人卖早点,中午做钟点工,晚上又帮别人卖夜市。
可这些,林逸从来不会去想。
他只知道,母亲为了逼他,让他白天上学,晚上去补课班。
为了那,他天天会跟母亲对着来。
母亲让他这样,他非得那样。
马翠翠无奈,最后用一句,“不上了更好,跟你爸去工地做民工去。”
那会儿他已经被迫转到别的学校,离开了李婷云,心里每天都在恨母亲。
听马翠翠说,不上正好每天省两百块补课费,他就叛逆似的梗着脖子,“想省钱,我偏不如你所愿。”
马翠翠当时听到那句话,转过身偷偷扯了嘴角,欣慰的走开。
她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迟早会明白自己的苦心,会理解自己。
可惜……
可惜她直到死,都没能让这个不愿清醒的人继续装睡。
她记得,临死前她才终于想明白。
不是林逸不明白,不理解。
他明白。
可那会儿他上了名牌大学,有了一份好工作。
他身边的同事同学朋友,都是非富即贵,而他的父母爷奶。
既没有养老金,走出来衣衫褴褛,邋里邋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