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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久别重逢(第1页)

当林枫一行人在学校食堂简单的吃过早饭后,唐傲拉过林枫,“早上我帮你问过了,你的考古系被安排在人文学院。人文学院,喏~”众人在说话间,刚好走到一条岔路口,唐傲指着另外一条林荫小道,“往这直走,走到头,再往左转就能看到人文学院了。到那里后,你再问一下考古学科的班级被安排在哪吧。”

在几个人艳羡的目光中,林枫道了声谢就朝着唐傲所指的路径走去。

看着林枫离去的背影,郭伟鹏的脸上充满了懊恼,“要是早知道今年考古系有这待遇,我也进考古系了!”

越天扬走到郭伟鹏的身边,遥望着林枫消失在人群里,“一个对社会毫无价值,即将湮灭在历史舞台的‘鸡肋’学科,不是谁都有勇气这么选择的。”

唐傲无语的看着这两人,“好了,好了,你们两个无不无聊啊!选什么学科那是别人的自由,别在那瞎感慨了!赶紧找自己的班级吧,别第一节课就迟到了!”

“走吧走吧,我跟你们不是一路的,我走这边!”越天扬朝另外一条校道走去。郭伟鹏则和唐傲一起,“我们两的学院离得不远,一起走吧!”

………………

走在两边都种满了各种鲜花绿树的校道上,一个个行色匆匆的学生不断从林枫的身边经过,有的三五成群,有的则跟林枫一样,独自一人。一个个脸上稚气未脱的少男少女们,此刻就如同一只跳出井口的青蛙一般,对身边新鲜的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与期待,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一股叫做‘青春’的气息。

林枫作为其中一员,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是能走在这代表着华国高等学府的校道上,在林枫心里还是有一些小激动的。年少期间,何人不向往大学生活呢?

应该每个少男少女的心中,都会怀有一个关于上大学的梦想吧!不同于那些喜形于色,蹦蹦跳跳的新生们,林枫更懂得隐藏自己的感情与情绪。此刻的林枫,不能说面无表情,但也差不多,神色平淡的朝自己眼中的那栋楼走着。

穿梭在热闹的人群中,通过问路,林枫很快就找到了位于二楼最里面教室,考古一班!

当然在林枫问路的过程中,在得知林枫就是这一届的考古系新生时,人群顿时就沸腾了,“天哪,他就是那个幸运儿吗?我居然见到本人了!”

“不过看他也好帅啊!”

“学霸不都是应该带着眼镜的书呆子吗?怎么可能有这么帅的学霸啊!”

“喂,同学,你们在说什么?什么考古系?我们滨海大学还有这门学科吗?”

“不懂的都上滨海大学校园网上看去,现在这个话题都被讨论爆了!”

林枫无语的看着周围那些眼睛冒光的小女生与那些带着仇视目光的男同胞们,不就考了一个冷门的科系吗?至于这样嘛。不过这些也不是林枫该关心的,别人爱怎样是别人的事。“诶,麻烦大家让让,”林枫拨开拥挤的人群朝楼梯口走去。

当林枫走到写着《考古一班》的班级门口时,看着里面冷冷清清的阶梯教室,一个人也没有。又看了看走廊外面那如同菜市场般热闹的走廊,这真的是一个天与一个地的区别啊!

虽然林枫之前已经有想过这样的局面,但如今亲眼目睹后,那种感触却是真深切的。

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选都选了,既来之,则安之吧。”站在讲台上,看着那近百个空空荡荡的座位,林枫不由得得意道:“我这算是第一个想坐哪就坐哪,还没人跟我抢座位的新生了吧?”林枫的话刚说完,背后就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女声,“谁说没有人跟你抢的?”“嗯?”林枫闻声望去,却见一个身材高挑,肤白貌美的靓丽女子,正语笑嫣然的看着自己。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王梦瑶今天特意挑选了一件简单的白色百褶裙,搭配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让王梦瑶在不失美丽的前提下,给人一种如同邻家女爱般的亲切之感。王梦瑶不知道此刻自己会有多么的惊艳,这是一个让任何男人看了都不忍心去伤害,都想要用一生去用心守护的倾世佳人。林枫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这女孩在来时的路上,会造成怎样的轰动!当然,这个从门口外那些如狼似虎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一些什么。

见林枫正看着自己发呆,王梦瑶不仅没有因此而生气,反而盈盈一笑。王梦瑶主动朝林枫伸手芊芊玉手,“你好,我叫王梦瑶,来自上京城,以后我们就是同学了哟!”在心里,王梦瑶一点也不担心在没说破的前提下,林枫会认出自己来。毕竟看着自己当年小时候的照片与现在一对比,连王梦瑶自己都无法分辨出来那会是同一个人,更何况是已经有着十几年未见的林枫呢?

虽然王梦瑶在这十几年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那个将自己收养的老人与这个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哥哥。但是自从那一次被带走之后,王梦瑶就被如今的养父母安排到了国外读书。也就是说,在这十几年间,双方之间的距离,又岂止是万里之遥?

等到王梦瑶长大懂事以后,一度想要回国看望老人与眼前这个男孩,但是每一次都被养父母以学业为重给回绝了。也就是在今年,在王梦瑶的一再央求下,才得以使得养父回心转意,让自己回到国内来上大学。在回到国内的第一天,在征得养父母的同意后,王梦瑶拿到了关于老人与林枫这么多年以来的全部资料。至于父亲为何会同意让自己选择滨海大学的考古这门学科,王梦瑶至今还仍有疑惑。不过不管怎么样,一切都往自己预想中的发展,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现如今,当那个让自己十几年间,从未忘却且又爱又恨的人站在自己面前时,那种久别重逢的喜悦是无法用言语所能表达的!虽然王梦瑶现在十分的想要扑到那个让自己梦寐以求的怀抱里去,但是一想起当年他欺骗自己的时候,王梦瑶就决定,一定不能这么快就原谅了他。虽然王梦瑶也知道,老人与林枫当时的决定也是为了自己好,但这并不能作为欺骗自己的借口。

就在王梦瑶心中千回百转的时候,林枫却被王梦瑶的话给惊醒。伸手握住那柔若无骨的小手,林枫说道:“你好,我叫林枫,很高兴认识你。”王梦瑶猜测得对,当林枫看到王梦瑶的第一眼时,确实有一种毫无道理可讲的熟悉感。这种熟悉感让林枫一度的产生幻觉,似乎眼前这个少女是自己一个非常非常熟悉的人。但是哪怕林枫有着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也无法把面前这个美丽的少女从记忆里翻找出来,对上号。刚开始林枫还以为面前这个少女就是当年的那个女孩,但是经过林枫的仔细观察后,一瞬间就把这个假设给PS掉了。一个人哪怕再怎么十八变,也不可能一点也没有留下童年时期的痕迹的,就比如眼神。虽然不知道那莫名的熟悉感从何而来,但在没有结果的前提下,林枫随即将那种熟悉感抛之脑后,也许只是曾经在哪里见过吧。

林枫所不知道的是,有一种特殊的能量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是可以改变的一个的体质,外貌,甚至内在的精气神的。如果林枫也有自己小时候的照片的话,就不会这么筛定了。

也就是因为林枫的不知道,所以才有了林枫未来很长的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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