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意喃喃说:“我只希望岱宇快乐。”
维真笑笑:“快乐是至深奥的学问。”
乃意不以为然,“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自问十分快活,我绝不让烦恼困扰我超过半天,即使想到乃忠有一天会成为大教授而我只是报尾巴作者,亦不会难过至死。”乃意伸手拉拉自己面颊,“我胜在老皮老脸,厚皮厚肉。”
维真紧紧握住她的手。
四年后。
一待乃意毕业,维真就向她求婚。
任太太一叠声眉开眼笑的好好好,毫不掩饰求之不得,如释重负之情。
乃意摇摇头,难怪女大不中留,实在是不能留。
乃意此际已经薄有文名,靠稿酬已可穿美服游欧陆,可惜没有节蓄,维真不鼓励她储钱,免乃意过分独立。
最令她失望,或是不失望的,是任乃忠这小子,从来没有人那么小就立志,且一路毫不松懈跟到底。
谁在小学六年级作文堂没有写过“我要做一个消防员”或是“我要做一个清道夫”之类的愿望,只要工作有意义,能为人民服务,收入菲薄,生活清苦,在所不计,暑假一过,立刻抛在脑后。
由此可知任乃忠有异常儿。
他跳过两次班,考入大学,准备一鼓作气在六年之内修完博士课程。
父母认为他游刃有余。
乃意却闲闲地说:“保不定在读硕士当儿看中哪个女生,从此把学业荒废。”
任太太脸色都变了。
仍然偏心,巴不得将乃意送出去,但是乃忠,乃忠是另外一回事。
乃意心安理得嫁到区家去。
人长大了,渐渐分心,工作又忙,乃意与岱宇只间歇见面。
此刻的凌岱宇又是另外一种面貌,长发剪短了贴在鬓角,比较喜欢颜色衣服,不变的是仍爱诉苦与抱怨,还有,一进场,照样吸引众人眼光。
一坐下她就说:“同韦文志分手,似是不可避免之事。”语气有点遗憾。
对这等稀疏寻常之感情事宜,乃意不感兴趣,不予置评。
“日久生厌,这话真的不会错,”岱宇轻轻吁出一口气,“谁会同谁一辈子。”
“呸!我同维真三辈子不嫌多。”
“对不起对不起,请恕罪请恕罪,”岱宇用手托着腮,“不过,感情生活如此古板,怎么写浪漫的爱情小说?难为你读者还真不少。”
乃意“嗤”一声笑出来,“事事要现身说法,亲身经历,那还了得。”
“你没有感受呀,怎么形容?”
“看你们折腾淘澄,亦如同身受。”
“差远喽。”
“那么下一个故事你来写。”
岱宇以双臂作枕,悠悠然说:“还能写出来,就不算切肤之痛。”
乃意忍不住问:“新欢是谁?”
岱宇只是笑,过一会儿她说:“我听人家讲,甄保育单方面入禀要求离异。”
这也是很普通的事,乃意不出声。
“要是那时我能同他在一起,离婚的便是我。”
乃意抬起眼来,成功了,凌岱宇一副侥幸的模样,可见她已经完全不把此人放在心中。
只不过是失恋,并非世界末日,原来那样叫她流泪的感情也会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