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微笑,双手插在口袋里。
“你不介意我的过去?”我试探地问。
“你入过狱?杀过人?放过火?我皆不感兴趣。”他说。
“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职业。谈吐幽默。身材好得很,五官清秀。中英文程度皆属上乘之选。又不会无端端坐下来叫鸡鲍翅。我喜欢你这种年纪的女人,思想成熟,精神独立,很适合我。对了,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将,我最讨厌搓麻将的女人。”
我笑了。
“怎么样?”他问。
“我们拟张合同如何?”我问。
“合同?对,商业合同。”他说,“走着瞧。”
我们并没有一起睡。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是那种人,因为他够大方,所以我也染上他的习气。我们大多数在门口分手,摆摆手,改天再见。
他甚至很少吻我。
我喜欢他这样,毫无目的,就是喜欢我的伴。
因为汤姆的缘故,我的身价忽然高贵起来——“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师”。其实大律师赚不了钱,还不及一个政府中等公务员。
我倒不觉得他有多少了不起。耶稣基督的职业只是木匠,人的性格与他职业无关,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赏我,这一点已经足够我们生活在一起二十年。
假日里我跟他出去打网球。他的球艺并不太好,有时我把他杀得片甲不留,他会挥汗叹气,但并不抗议。壁球他也不是我对手。
他说我运动与玩游戏都像独行杀手,冷血冷面,毫无体育精神。
他问:“你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玩意儿!”
“把搓麻将的时间省下来,人们不知可以多做几许事!”我淡淡的说。
“我们几时结婚?”他问。
我把球拍支在地下,我说:“你真认为娶我是划得来的事?”
“嗯。”
“我会很高兴嫁你。”我说。
他怀疑的看着我。“你看上去并不见得有多快乐。”
“我应该雀跃?”我低下头,“到底我不是十六七岁的女郎,得失之间并不看得很重。但我会是一个好妻子,你相信?”
“我相信。”他微笑,“我也不晓得我尚有结婚的念头,现在不同了。反正一切是现成的,婚后你搬来与我住,屋子你拿主意改一改,喜欢做工就做下去,不喜欢做便拉倒,周末我们在家听音乐,你得忍受马勒全套交响乐,如何?”
“没如何,我会戴着耳塞看红楼梦。”我说。
“这就是夫妻之道,对!”他说。我们两个人仰天大笑。
年尾我们就结婚了,报上的广告登得很大,不知我那些前任男友有什么感想,他们会说:“咦,我不要的那个妞,没想到真嫁出去了。”就那样。
男女之间的事,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变幻无穷,有人欢喜有人愁,一向如此。
结了婚,故事自然告一段落,男女间故事本是无穷无尽,段落之后,尚有余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