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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1页)

瓦尔多克的提醒,本来应该引起西蒙斯的注意,因为他提醒的是一个逻辑矛盾:骗子的眼睛是深棕色的,骗子的眼睛不是深棕色的(是天兰色的)。而只要存在逻辑矛盾,就有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的必要,而不能轻率地下结论。西蒙斯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

即便档案记录往往是极马虎草率的,即便当面辨认比档案记录更可靠,也不能在存在逻辑矛盾的情况下得结论,说史密斯和贝克是同一个人。因为前者并不构成后者的充分条件。

因有不同意见便把瓦尔多克从贝克案侦查岗位上撤下来,更是主观粗暴、荒谬绝伦的。

贝克的辩护人是一位老练的律师希尔,他把打赢官司的希望寄托在同笔迹专家古林的交锋上,如果古林作为公诉人一方的证人出庭的话。要是古林作证时说,1877年案犯的笔迹和1894‐‐1895年案犯的笔迹相同,两者出自一个人之手,那么,希尔将借助于南美来的证人,证明1877年贝克不在伦敦,而在南美,因而不可能是1894‐‐1895年案的作案者。希尔的思维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充足理由,可以整理为下述推理:1肯定式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如果能够证明1877年贝克不在伦敦,而在南美,那么,1877年案犯的笔迹与1894‐‐1895年案犯笔迹出自同一人之手便是假的,说明贝克不可能是1877年案的案犯;如果1877年案犯的笔迹和1894‐‐1895年案犯的笔迹出于同一人之手是假的,贝克不可能是1877年案的作案者,那么,贝克就不可能是1894‐‐1895年案的作案者;所以,如果能够证明1877年贝克不在伦敦而在南美,那么,贝克就不可能是1894‐‐1895年案的作案者。

2肯定前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如果能够证明1877年贝克不在伦敦,而在南美。那么,贝克就不可能是1894‐‐1895年案的作案者。

能够证明1877年贝克不在南美;

所以,贝克不可能是1894‐‐1895年案的作案者。

但是,公诉人阿沃里予见到了这一点,他不向古林提1877年案的笔迹问题。他只说:1894‐‐1895年罪犯开给骗女人的衣物清单是贝克用变形笔法写的。显然,公诉人并不是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

希尔跳了起来,请求法官允许他向古林提一个关于1877年的清单的笔迹问题。为了防止陪审团对有前科的被告人产生某种成见。英国法庭有一个规定:在陪审团尚未宣布就案犯的新罪行作出裁判之前,法庭发言不得提及被告人过去的过失和前科。阿沃里利用了这个规定,认为希尔的请求应予以拒绝,因为它涉及往事而与本案无关。希尔愤然抗辩,说这件往事与本案有直接关系。他的整个辩护词都是以这件事为依据的。可是,法官富尔顿断然禁止提出与1877年案有关的问题。富尔顿显然是在滥用法官权威。

由于禁止提与1877年案有关的问题,两位警察的证词就用不上了,但也无关大局,因为阿沃里已把受骗女人的辨认结果搬了出来,这已足以对陪审员们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22位受害者中有十位在开庭前的侦查阶段就已认定贝克就是骗过她们的人。她们一个接一个地出庭作证,指着贝克说:&ldo;就是他!&rdo;但有几人受害者不大敢肯定,但谁也没理会这一点。例如安娜&iddot;汤森说:&ldo;他就是那个人,但是当我听他说话时,我又有点怀疑了。

在我家他说话带有美国口音。&rdo;辩护人力图要陪审员们注意这些证言,但他的努力全都白费了。奥吉莉娅&iddot;麦松尼叶作证时说:&ldo;该罪犯右耳下脖子上有块伤疤,小小的象胎记似的伤疤。&rdo;希尔要求这位证人指出被告的伤疤。她说:&ldo;现在看不见这块伤疤了。&rdo;

希尔的提醒是有充足理由的。有伤疤和没有伤疤是互相矛盾的,是不可能同时都是真的。

如果从这儿打开缺口,深入下去,冤案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可是,希尔的努力没有取得结果。贝克强烈声明,他说话并不带有几乎所有女证人都说过的那种口音,然而全都没用。5月5日,陪审团认定,贝克有罪,富尔顿法官给他判了7年监禁。由于办案者在一系列问题上忽视客观事实,带有主观随意性,造成冤案是必然的。

次日,贝克被投入监狱。尽管法庭并未查到贝克的&ldo;罪行&rdo;同1877年约翰&iddot;史密斯的罪行有何瓜葛,但他还是得了个按史密斯编定的囚号。更有甚者,这个囚号上还添了一个表示有过前科的字母&ldo;v&rdo;。

贝克再三申诉,说他1877年身在南美,不可能作史密斯的案,可能是史密斯在1985年又去诈骗妇女。贝克的律师请他看看对史密斯的控诉书上有关其特征的记载,但这个请求也遭到了拒绝。不过,内政部有位官员还是到监狱管理局去询问了史密斯的外貌持征。

他当时查明,史密斯是犹太人,曾行过割礼、即对初生男婴用石刀割损阴茎包皮。

这对贝克来说,是根本不可能有的事。内政部提请富尔顿法官就这个问题说说个人意见,而富尔顿竟给了个荒唐绝顶的答复:&ldo;即使贝克不是史密斯,我也还是不相信贝克在南美呆过。&rdo;

根据史密斯曾行过割礼一事,利用下面的推理,轻而易举地就可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1肯定式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发果贝克没有行过割礼,那么,贝克就不是史密斯;如果贝克不是史密斯,那么,1877年案就不是贝克所为;如果1877年案不是贝克所为,那么,1894‐‐1895年案也不是贝克所为;所以,如果贝克没有行过割礼,1894‐‐1895年案不是贝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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