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付款&rdo;一栏的人名单里,代英知道的有这些人:
潘毅(省城市工商行副行长):
1987年11月:5万元。
1991年6月:12万元。
1994年7月:20万元。
1995年10月:25万元。
1996年元月:40万元。
吕卞(省财政厅副厅长,原市财政局局长):
1987年12月:5万元。
1991年2月:5万元。
1994年3月:25万元。
1995年2月:20万元,5万港市。
1996年元月:20万元。
高建寥(省城主管工业、经济的副市长):
1993年10月:8万元。
1994年2月:10万元。
1994年10月:20万元。
1995年2月:20万元。
1995年12月:20万元,3万美元。
杨奋家(地区建行行长):
1993年7月:10万元。
1994年11月:10万元。
1995年2月:10万元。
1996年元月:10万元。
霍侠崇(省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东城区法院院长):
1996年7月:10万元。
1996年8月:10万元。
1996年9月:30万元。
韩浩寥(省城市检察院检察宫):
1996年6月:10万元。
1996年7月:10万元。
章辰(省城市政法委副书记):
1996年7月:10万元。
1996年8月:20万元。
1996年9月:3万美元。
贾怀水(省劳改局副局长):
1996年9月:20万元。
仇一干(省人大副主任,原副省长):
1985年12月: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