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办公室内,弥塞拉猛地把手中报告摔在了桌子上,而罗德则坐在对面、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抱歉,我失态了。”
她缓了一会儿后说道:“当然,那小子的首次任务完成得很棒、很成功,但无论如何也算不得‘完美’,这一点你必须承认,罗德——”
“哦,我不知道如今神殿对于新晋猎魔人的首次任务在‘完成’与‘失败’、以及‘可接受的失败’这三个指标之外,又增加了一个‘完美’。”
罗德轻柔地说。
“别打趣!”
弥塞拉瞪了他一眼,“你也看过这份报告了,任务是完成了没错,可是过程呢?他使用的手段呢?太丢脸了,真的,难道你就丝毫不觉得难堪吗?!”
“难堪吗?如果你问我的话……”
罗德把眼神转向窗外,望着蓝天白云,他露出了微笑。
说起来,正式成为猎魔人后的日子、跟身处地下训练营时并无太大不同。在没有任务的时候,日常训练仍占据了雷恩绝大部分时间,只不过现在有薪水可拿而已——神殿用每月拢共三枚金币的价格,买断了他二十一岁之后的人生。
假期?呵,猎魔人的假期就像帝诺斯的光辉传说,或许存在,但没人真的见过。那些老资格们闲暇时最大的消遣就是比刀试剑,这种事在七名新人加入后变得愈发有趣了,具体体现在新人把老手当作对手、而老手则把新人视为沙包。
由于雷恩是迄今为止唯一的非圣能者猎魔人,他受到的关注最多、接受的摔打也就最多。当然,不可否认这种摔打对于提升实力很有帮助,但雷恩总疑心这是有什么人在背后指使的,因为每次他被打到鼻青脸肿时,瓦奥莱特总会面带嘲弄地出现在不远处。
半个月后,雷恩终于接到了自己的第一个任务:铲除一伙儿盘踞在南部城邦某个小城市的‘黑暗势力’。
与其说‘黑暗势力’,倒不如说‘黑势力’更贴切些——成员以勒索犯、地痞和盗贼为主,首脑人物名叫林奇,他原本是一名暗影杀手。与普通刺客不同,一名真正的暗影杀手不光精通各种暗杀手段,同时他们必须在孩童时期坚持饮用特制的魔法药水,这个过程中,大部分孩子会被魔力折磨至死,侥幸抗下来的则将获得一种奇妙的隐身能力,能力发动后,他们在任何人造光源中都无法被肉眼看到,所以如果哪个倒霉蛋不幸被暗影杀手盯上,那他最好祈祷每个夜晚都能有月色降临。
年轻时期,贪婪的林奇跟随他那更加贪婪的导师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世面、杀死过不少人,当然,也曾数次险些被人杀死。终于有天林奇想通了、或者说开窍了,‘凭什么我要把每次暗杀收入的六成分给你呢?那是我拿命换来的金子,而你只不过是一个在我两岁时从人贩子手里把我买走的人,你给我灌的药水甚至比你喂我的稀饭还多,所谓导师,如今也只是一条趴在我身上吸血的老蚂蟥而已。’
于是,在某次委托结束后,林奇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把佣金捧到导师面前,他甚至没有结束隐身状态,而是直接从背后捅爆了毫无防备的导师的心脏(‘信不信由你们,那真是我这辈子最爽的一刀’,林奇在接受审讯时如是说)。
导师死后,林奇也厌倦了四处游荡的杀手生活,他讨厌寒冷,于是便来到南方定居,凭借高强的身手和骇人的隐身能力,很快成为了这座南方小城的地下霸主、成为了城狐社鼠们当之无愧的老大。
如今林奇再也不必为了赚钱孤身犯险,小弟们会自觉把犯罪收入的一成塞进他的腰包,当然最初也有些人不够自觉,当他们被林奇砍断手脚扔进下水道喂老鼠之后,其他人就都不敢有任何异议了。
老大足够强势,手下自然干劲十足,随之而来的就是小城犯罪率直线飙升。市长大人和治安官并不指望做出太好的政绩,他们只求在自己任期之内、老百姓日子过得去即可,但有那个新来的家伙在,这种小小的愿望都成了奢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政厅先是招募了一名游侠、后面又请来一位战斗法师,在市长大人看来,哪怕干不掉林奇,那么能把他撵走也是可以接受的,就让那家伙滚去别人的地盘作威作福吧。
很可惜,林奇在这里生活得很顺心,并且他本就贪婪的性格如今被手下人供养得更加贪婪了,可不会轻易放弃现在的地位。经过设计,林奇把那个游侠引入了城市下水道,那里隔绝一切日光和月光,哪怕游侠的火炬就杵在林奇头顶、目之所及仍是空无一物。宰掉他后,林奇又故技重施,成功让那名法师也死在了下水道里——为了不被偷袭,法师疯了似的不间断释放冰霜之环(一种小范围冰霜魔法),而林奇就站在远处乐呵呵地盯着他,在其精神力消耗殆尽后轻松割断了他的喉咙。
杀掉两人的林奇并没有得意太久,某天,被他买通的一位市政厅官员突然传来消息,称光明神殿已经派遣猎魔人赶往这里。林奇对此很是担忧,因为猎魔人都是圣能者,而圣能者天生就是他们这类人的克星——与人造的油灯、烛灯或者魔法光线不同,圣光是来自神的光芒,暗影杀手在圣光中是无法保持隐身状态的。
一般来说,暗影杀手接受委托时都会刻意避开与圣能者相关的目标,他们的神奇能力不仅方便行刺、用来潜逃同样可靠,所以除非万不得已,没必要与圣能者发生正面冲突。但此次林奇并未第一时间逃跑,因为一个逃跑的老大是最令人瞧不起的,依靠武力建立的威信会瞬间崩塌,就算他后期还能腆着脸回来也无法再服众了。
于是林奇决定先观察观察再说,他的眼线遍布全城,等确定来者是自己惹不起的人之后再跑也不迟。这种情况下,那个黑发、黑眸、佩戴黑刀的扎眼家伙刚一进城,行踪就全暴露在林奇眼中了。
那家伙来到的第一天,就迫不及待挨个盘查林奇常在的窝点,而事先得到消息的林奇早已藏进了下水道——依靠小弟们接力汇报,他得知那猎魔人在经过连续几天明察暗访却一无所获之后,居然失望地跑到某个酒馆里大喝特喝起来。
“真他妈的扫兴啊——嗝——”
在众多小弟口中,那人酒量不佳,而且喝高的模样十分嚣张且可笑,他如此抱怨着:“该死的林奇,肮脏的胆小鬼,有种就出来——嗝——打个架吧!躲起来算什么本事!哈哈、哈哈哈,也难怪啊,既然我雷恩大爷都亲自出手了,像他那样的胆小鬼当然应该躲起来!否、否则瞧我一刀把他劈个稀巴烂!”
“不是我多嘴,兄弟,林奇可是咱们这儿的头号危险人物哦!说他是夜幕之王也不为过,所以在这样的场合,你还是小心说话比较好呦。”
一名小弟装作热心肠的样子,凑到那自称叫做‘雷恩’的家伙身边,“听我的劝,喝完这杯酒就赶紧走吧,这对你有好处。”
“这样的——嗝——这样的场合?”
“瞧你喝成这个样子,恐怕完全没注意周围的情况吧?像这样偏僻的酒馆里可是什么人都有的,尤其在晚上,如果被林奇的手下听到你这样侮辱他们的老大,恐怕不等林奇出手你就没命啦!”
“真的?哈哈哈,我可巴不得他来取我的性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