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虽说不上富裕,但也绝不贫穷,在邻居眼里,是很常见的中产家庭。
但是,我们家有个秘密‐‐我们是一个宗教团体的成员。
我无法在此告诉你那个团体的名字,只能说它源于美国,历史相对较短。
当然宪法是承认宗教自由的,我们加入那个团体按理也不是什么会被人说三道四的事。不过你也知道,乡下地方大家闲来无事,常会家长里短的。只是加入一个宗教团体,就足以引起别人十二万分的关切。哥哥和我当时还年幼,很有可能会因此被人欺负。
所以父母就与我和哥哥约定,不论是对邻居还是朋友,都不能透露这件事。这种自卫手段虽然消极,却十分有效。
然而对于还没进小学的我而言,这是非常痛苦的约定。父母简单的一句&ldo;要保密哦&rdo;,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压力。或许,我的&ldo;恶癖&rdo;就是由此而来的。
如此回想过去时,总觉得当年与家人来往教会的日子,就好像破旧历史书上的一页那般久远。
教会位于山里深处,开车也得花五十分钟到一个小时。
每周日我们一家都会去教会,一大清早出发,直到日落西山才能到家。小孩子在教会都被集中在一个地方,由年轻的辅导员带领,学少儿圣典和唱圣歌。
有时还要参加传教活动,主要是在大城市车站前分发布道的传单,或是挨门挨户开展传教活动。那时候就会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家。
从儿时起到十六岁,我都十分积极地参加这些活动,还曾被任命为幼年部的预备队长,教会的分会长也对我称赞有加。
然而,为什么我那么努力为我崇敬的神工作,也无法治愈自己的恶癖呢?
其实,我真的是羞于启齿的。
想到要把这事和你坦白,更让我害怕得两腿发抖。但如果对这个恶癖避而不谈,却又无法真正让你了解我的人生。
我的恶癖是偷盗癖,就是会不由自主地去偷窃别人的东西。
偷盗是重大的罪过,用&ldo;癖好&rdo;这种轻描淡写的措词或许不太恰当,我并不是要强词夺理,但我这种情况似乎只能用&ldo;癖好&rdo;来解释。因为我真的会身不由己地去偷窃,尽管我并非想要那些东西。
我依稀记得自己第一次偷东西,是在幼儿园的时候。
那天一直教我们的年轻老师请了产假,来了新的老师代替她。
新老师比之前的老师年纪大了很多,听说当年结婚后辞去了幼儿园的职务,她现在一定是来救场的吧。
她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她十分亲切,很会照顾孩子。她特别会折纸,第一次见面,就给我们每个人折了各自喜欢的动物作为见面礼。
给我折的是黄绿色的纸鹦鹉。鹦鹉收着翅膀,突起尖尖的小嘴,真的十分可爱。我非常喜欢它,为了能把它完好地带回家,我打算把它放进书包里去。
就在我走近房间角落的架子,想要把鹦鹉放进包里时,我发现架子上放着一只红纸折的乌龟。和我的鹦鹉一样,乌龟也用蜡笔画上了圆溜溜的眼睛。
我知道这个乌龟是谁的。刚才老师问大家喜欢什么动物的时候,那个总是在房间里蹦跳吵闹的男孩子用超大的嗓门叫嚷过:&ldo;乌龟!乌龟!&rdo;
朝屋内看去,他正浑然忘我地和其他孩子在搭积木。他一定是随手把乌龟放在架子上,就以为已经保存好了吧。小孩子都是这样的。
按理说,我应该让它去,或是提醒他把乌龟收好。然而,我当时连周围的情况都没好好确认,就把那只纸乌龟和我的鹦鹉一起迅速地放进了自己包里。
现在想来,还真鬼迷了心窍。
我其实并不想要那个乌龟,比起只伸出短短的手脚和头的六角形乌龟,我觉得自己的鹦鹉不知要可爱多少呢。
然而,一旦知道没有人在看自己,而乌龟又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我就很自然地伸出了手。
究竟为什么会这样呢?
二十年后的现在,我虽然记不起当时自己在想些什么,但这第一次偷窃的经过却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过了一会儿,那个男孩发现自己的乌龟不见了。我没想到他会大哭大叫地拼命在屋子里四处翻找,因为他刚才明明把那个乌龟抛到脑后,忘得一干二净了。小孩子还真是喜怒无常的生物。
最后老师给他折了新的乌龟,才平复了这件事。当时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无论那个孩子怎样哭喊,都没有感觉到良心的苛责。仔细想来,这或许比偷窃更罪过。
自那以后,我的恶癖就频频作祟。
现在想想,那真是匪夷所思的心理,因为我偷的每一个东西都不是自己想要的。
例如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我去同龄的女生家玩,偷了把换装娃娃的梳子。
那把粉色的塑料梳子才四厘米长,再怎么说也只能给娃娃梳头用。而事实上,就算是用它给娃娃梳头,也很费时费力。
和那个纸折的乌龟一样,我并不是想要那梳子,但鬼使神差地,就在那个女生转移视线的一瞬间,我迅速地把它放进了自己裙子口袋里。
当然她一点都没注意到,之后我也不记得她有特别提过这件事,这或许是因为少了那梳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缘故吧。
那把梳子我在当天回家的路上就扔了。话已至此,你就明白我并不是因为真心想要才偷东西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