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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宝莲灯(第1页)

扬州,自古便是一座有着浪漫情怀的城市,无数的文人骚客为她写诗写词,留下爱恨情仇。

三个乡巴佬都只见过书中的扬州,却不曾自己来过,因此,当他们一进这座城市,便被震撼到了。

刘沉香和黄大仙震撼于扬州的宽敞和摩肩继踵的人流,苗知尘的人震撼则自于扬州女子的豪放!

三人方才经过一座茶馆,一块透着茉莉花香的手绢便从天而降,落在了苗知尘的头上。

苗知尘拿起手帕,那茶楼二楼便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一个穿着粉色裙裳的少女探出身来,柔若无骨地倚着栏杆,大方地向苗知尘招手,“哟,就是你接到了我的手帕,那我的夫婿就是你了!”

苗知尘:“……”这是什么神展开?!

苗知尘把手绢递给刘沉香,“送你。”

刘沉香说:“拜托我是男的为什么要送我这种东西,太没诚意了!”他转手把手绢送给了黄大仙。

黄大仙接烫手山芋般把手绢抛来抛去,随手塞一个路人的兜里,“我是有媳妇儿的妖了,不能三心二意!”

苗知尘说:“我再说一次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黄大仙说:“迟早的事嘛。”

刘沉香说:“呵呵,做梦!”

茶楼上的少女见自己的手绢被这三个大男人推来推去,最后给了个路人,大发雷霆。

少女居高临下地对三人吼道:“你们等着!”

不一会儿,一大群手持棍棒做家丁打扮的男人从大街的四面八方涌来,把苗知尘三人给围了个严严实实。

少女说:“绑起来!”

家丁们拿出一捆绳子,*刘沉香的反抗,当街就把三个人给绑了。

三人被绑进了郑府,正是那少女的家。

原来这郑家在扬州是有名的商贾之家,家主郑得腰缠万贯,贵为扬州首富,为人随和,也不摆阔,很得百姓的爱戴。

郑得和妻子成婚二十年无子,后得了一女儿,名为郑秀,可说是老来得子了。虽不是男孩儿,郑得仍是欢喜非常,将这女儿宠到了天上,娇惯出了一副无法无天的性子。

郑秀如今年有十九,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奈何郑秀刁蛮,嫌书香世家的男子迂腐,又嫌商贾家的男子铜臭,一年里自个儿毁了七八桩亲事,再无人敢上门提亲。

郑得夫妻急得头发都白了,过了二十还不嫁,那可不就是老姑娘了么。郑秀不乐意了,二十岁正是好年纪,哪里就老了,她可不想做个平凡女子,嫁人生子,庸庸碌碌地过一生。

郑得向来宠爱郑秀,可在此事上很坚决,非要郑秀在二十岁之前找个婆家,否则就不给她钱花了。

于是,郑秀便想出了个扔手绢找相公的方法。

郑秀指着苗知尘的鼻子说:“你接到了手绢,这就是缘分,你是必须娶我的。”

苗知尘说:“缘分是虚无缥缈的。”

郑秀说:“你乱讲,佛家都讲究缘分,难道佛也是虚无缥缈的?”

苗知尘问:“你信佛?”

郑秀说:“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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