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彦祈的脸上架着一副宽大的深黑色ray-ban墨镜,几乎盖住大半边脸,看不见他眼中的情绪,但邓壬肯定,此时此刻,沈彦祈眼中定是氤氲着无比戏谑玩味的笑意……而她邓壬,就是让他戏谑玩味的那只猴子。
既来之则安之,邓壬想,沈彦祈已经和季家二小姐季白结了婚,季家的权势虽然比不上江家,但在南城,也算得上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名门望族,而江家老爷子江撼也是个要面子的人,就算沈彦祈再怎么疯,但终究还要考虑到季家和江老爷子,所以,只要她不把沈彦祈惹毛了,他应该不会对她做出太过分的事情。
想到这里,邓壬慌乱不堪的心情顿时稳定了不少,缓缓收回腿,然后,“哐当”一声拉上车门。
沈彦祈眼底笑意更深,倾身进了车子,系好安全带,发动引擎。
——
夜色已浓,华灯闪烁,霓虹灯连成片的夜景,恍然有种不真实的触觉。
邓壬轻声叹了一口气——不管是哪一座城市,南城,北城,或者纽约,或者西雅图,表面上有多么光鲜亮堂,风光无限,那背后内里就有多么的腐烂肮脏,龌龊不堪。
降下车窗,任凭料峭冷风直灌,将她那头帅气的朋克短发吹的凌乱不堪,吹得发根生疼,邓壬眯着眼睛,侧脸望向窗外,屈起胳膊肘撑着下巴,静静的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脸上表情倏尔苍白,晦涩不明,目光落寞。
这三年来,每次她自己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就会陷入一种洪荒的绝境里。
遇见的人,离开的人,如走马灯一般,通通在脑中过电影。
“想吃什么?”
十几分钟沉默无言,沈彦祈突然开口。
邓壬的反应稍稍迟钝了一下,眼角微皱,“什么?”
沈彦祈双手掌握着方向盘,以一个十分惊艳的漂移技术超过原本开在他们前面的那辆奥迪跑车之后,似漫不经心的瞥了邓壬一眼,道:“太久没有回家开火,所以,家里也没有什么食材,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去前面那家超市买。”
“……”一时没反应过来,邓壬,等反应过来,邓壬唇角猛地一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听这话,还是想亲自下厨给她做饭吃?!
很快,沈彦祈就将车停在了一家大型超市的停车场里,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下了车,临走前,神色郁郁的叮嘱了邓壬一句,“乖乖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
邓壬装作没有听见沈彦祈的话,低头摆弄手机,给程岩发短信。
可是不过几秒钟,沈彦祈就空着手折身返了回来,听见车锁开锁的声音,邓壬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见是沈彦祈,眉头微皱,刚想说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沈彦祈身子微倾,将大半个身子探进车里,眸色认真的看着邓壬,道:“乖乖在这儿待着,要是待会儿我回来了看不见你,我保证,你会后悔的!”
邓壬愣了一愣,有些哭笑不得。
又过了十五分钟左右,沈彦祈提着两个超大号的超市购物袋走了回来,脚步急促,身形略急,却依然掩不住从骨子里涌出的潇洒闲适。
这时,有两个年轻女孩子停好了车,勾肩搭背的往超市入口走去,没走几步,正好跟沈彦祈打了个照面,两个女孩子同时愣住,紧接着,就疯狂的相互推搡起来。
“哇(??д?)b,帅哥,帅哥,有帅哥出没……快,快拍照!”话落,一顿“咔嚓、咔嚓”狂拍。
循声,邓壬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还以为是哪个明星路过,却恰好撞入沈彦祈那清笑颧顴,戏谑玩味的眼涡深处。
那一瞬间的错愕不及,就像有一只小奶猫,用小爪子在邓壬心尖儿不轻不重的挠了一下,让邓壬的心跳猛然跳漏了一拍,直似天雷勾动地火。
刨除掉个人喜恶,平心而论,邓壬不得不承认,沈彦祈的确是一个能令所有女人都为之疯狂魔怔的完美男人,身高一米八七,天生一副艳丽至极的皮囊,帅气逼人,五官惑人,周身气质冷清干练,优雅之至。
再加上他强悍的身家背景,所以,只要沈彦祈想,就没有不心甘情愿的扑上来的女人。
曾经,邓壬也是那群飞蛾扑火中的一员,彼时年少不经事,敢赌敢输……只有经过熊熊烈火灼身,痛彻心扉,痛不欲生之后,才会懂得,一输就是永无翻身,而今,她只想躲得离那团火越远越好。
邓壬在心里打定了主意,等这次的“纸牌女尸案”一结束,她就立即就回美国,从此,再也不踏入南城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