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激情的热浪褪去,只剩我在海岸边裸泳。”
不知怎的,一大早我就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
昨夜还说继续延续那个风格叙述我未说完的话呢,今朝就改变主意了。
懒。
懒得说。
唉——
总是话还没开口,叹气声就抢了先。
方才风暴同我说他掉了50块钱,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有关钱这事我也是锱铢必较,不然还能贴心一把,发个红包给他,博君一笑。
唉——
前天他就同我说他要去面试,我惊讶于他终于要去找工作挣钱了,但同样我也意识到他的钱并不允许他终日安于躺平。
起初我并不好意思问他去做什么事,直到方才我问出了口。
厂。
他用一个字就言明了所有,我尽数话也都淹没在一声叹息中。
唉——
这约莫就是生活。
少年也有少年的不得不,哪怕平日里看起来对世俗云淡风轻。
……
啪——
不能再长吁短叹了,我怕会影响自己命格。
那些悲伤的、欢喜的、苦难的、雀跃的,凡是离我太远又何必介怀。
他过他的人生,我历我的红尘。
两条直线只是短暂地相交了一下,余下的只会渐行渐远。
……
当我得知风暴要进厂的时候我脑海里率先闪过的是小董。
从我和他相识起,小董干过最多的工作就是进厂。虽然辛苦,但只有靠着自己汗水才能拿高工资。
他有房贷要还,甚至未来的小家也要靠他支撑。
我明白,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我一样以自己舒适度去选择工作。我也明白,他们只是大多数里的不得不。
同小董相识也有8年了。
当我写下这句话时我是停顿过的,因为我只记得我和他是初中因为英雄杀这款游戏而结缘,但具体日子我却不得而知。
我翻了下qq,显示我们2015年8月3日成为好友,至今已经2941天。
我庆幸,当我记不得的时候,还有其他记录供我翻阅查证。
粗略计算了一下,59天后的日子是10月19号,那将是我和他认识的第3000天。
三千啊——
我不由感叹,原来已经这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