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大手揪住了他的后脖子,拎他跟拎小狗崽似的,毫不费力。
那是于湛波的手。
他体型伟健,肌肉把短衫撑得绷紧,手上拎着孟舟这么个半大小子,走路还飞快,步子奇大,又稳健得像百里挑一的骏马,昂首挺胸,势不可挡,仿佛有无穷的精力。
这是人吗?夸父也不过如此吧?
转眼,于湛波抓着孟舟离开了那条暗巷,带他离开了泥潭一般的生活。
再回到这条街时,孟舟有了一个崭新的身份——线人。奉旨流浪的野狗,还是不爱回家,却不再到处挑事打架,反倒主动去亲近之前那些混混,他把这条街当作自己的新学校,从头开始收小弟。
而促成这些转变的人,正是墓碑上那个神采飞扬的警察。
这样的人,为什么也会死?
“哇,好帅……”何观澜看着于湛波的照片感慨。
这身感叹叫孟舟从回忆里抬起头来,他搓了一把有点冷下来的脸,重新笑开来:“那当然,于叔在我心里,是世界上最帅的人。”
“哟,于叔最帅,那江店长呢?”孟横斜睨他一眼,脸上掩不住的跃跃欲试,明晃晃写着说错一句话,她就去告状的意图。
孟舟回她一个白眼,这女人和小时候一个样,爱打小报告。他不怕她,气定神闲说:“哪有你这样比的?根本是两个方向,于叔是帅,江店长那叫美。”
他指了指自己领带夹上的茉莉花,迎风张开双臂,豪横得仿佛已经坐拥天下:“你们看,这花是江美人亲手给朕别的,你们就没有这个福分。”
美人留花,原来天煞孤星也会有这么一天,孟舟心想,那个大师到底是不准的。
第31章茉莉花领带夹
夏季天亮的时间总是很早,早上孟舟在花店买完向日葵,也不过是七点多,外面已经亮堂堂,热气渐渐升腾。
他正要走,衣摆忽然被江星野扯住。
“干嘛?这就舍不得我了?”孟舟含笑转回身,开口取笑一句,眼前忽地一花,颈下的领带飞了起来,被瞎子指尖勾去。
江星野的手很美,修长笔直,莹润光滑,指甲略长,但是形状修剪得恰到好处,方便折断花枝,掐人腰的时候,很容易留下指印。
他的骨节并不像一般男人那么凸出,大半隐在皮下,只略有些不平,看起来柔弱无骨似的。
不过,酒吧那一晚,孟舟在这手上栽过跟头,知道它其实一点也不柔弱。
现在这双手,缓缓松开打好的领带,两段黑色真丝绸带,滑落白生生的手里,黑白配,很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