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的时候,秦明站在窗边,常常问自己:自己当初决定来地球,到底是对是错?
哎!
还是算了,下雨天不吹牛逼,因为容易遭雷劈。
现在秦明舒舒服服坐在软椅上,品茗着手中的咖啡,生活是如此的惬意,他觉得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
一年前,他获得三年一届的新人王奖。
两个月前,他举办了第九百九十九次签售会,现场的粉丝非常激动冲动多动就差小儿麻痹症,又是签名又是拍照,他几乎累得半死。
前些天,他又获得最佳创作奖,一举成为最年轻最有名最受欢迎最帅的作者,重点是后面那一个形容词。
昨天,他去鹰国,亲眼见证女皇的婚礼。
今天,他要前往米国,和世界富豪盖茨共进晚餐,生活是如此的多姿多彩,人生是多么的有趣和美妙。
其实最不想说的就是…
秦明还是在吹牛掰。
他的真实身份就是一个毕业生,虽然他在大学期间写了无数的网文,用了多个马甲混网络,但都是太监的货色。
直接或者简单点来说,他所创造的业绩可以晋升为太监的总管,直逼名人魏忠贤,这倒是一件值得可喜可贺的事。
毕业后,他不得不进入数百万人的淘沙大军,回到本地寻找工作,毕竟生活可不是吹牛掰,任你吹破天都没人管。
可遗憾的是…他在本地找了很多工作,无奈没有一份工作适合他,更重要的是没有公司愿意录用他。
所以,他不得不告别父母,前往自己毕业的大都市京城。
飞机上。
秦明喃喃自语:“我要当作家,成为网文的至高神,成为三年一届的新人王,成为众人口中的作家…”
他的嘴巴缓缓翕动,絮絮叨叨说着一些奇怪的话语,总的来说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就在秦明喃喃自语的同时,他闻到了属于青春荷尔蒙的气息,他自然的就凑近一些,再靠近些,继续闻着那诱人的气息。
不过,除了荷尔蒙的气息之外,似乎还有淡淡的香气萦绕在其中,引起人的无限遐想。
“味道还真的是不错啊。”秦明咧嘴微笑道。
“哪个混蛋吵我睡觉……还想当网文作家,你只能网文作死。”
女子说了这么一句话,随后睁开朦胧的眼眸,伸了一个懒腰,她刚想扭动一下身体的时候,迷糊中她看到自己的大腿上有一男子。
这种犹如国宝级别的事情都能碰到?
女子顿时惊呆!
随后翻了一个白眼,她的应酬本来就多,刚刚上飞机就睡着了,估计这男子也是特困生,无奈对方是将她当抱枕,这种事情现实中虽有但很少。
所以女子没有愤怒,而是晃晃他的脑袋,道:“地震了,快给我起来!”
秦明迷糊中问道:“飞机上可以发生地震?”
女子本来就是单纯的想叫他醒来,而随意找的借口,可她没有想到睡觉中的秦明的智商还是如此高。
她见他还是没有反应,声音稍微提高几个分贝:“再不起来,就不仅仅是地震那么简单了。”
“地震?就算是车…震也与我无关,我正在领奖呢,这可是新人王奖,三年一届的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我可得抓紧时间领奖。”
秦明恍恍惚惚中听到有人叫他,可是他正好梦到他在领奖,此时居然有人打扰,他心中自然不爽,可是他不能当场发火,因为他现在可是公众人物,他就是新人王。
他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国家的荣辱,全华夏的荣辱…
“你再不起来,休怪老娘抽你了。”
“抽奖?得了新人王奖还能抽奖?”秦明在他的大腿上舒服地翻身,他以为是领奖的人正在问他要不要抽奖,所以就略带疑惑。
“抽奖…我抽你的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