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志原本是土匪头子,后来钦佩唐明藩,自己进京投奔他,现在在大理寺做捕头。
之前常志经常来唐家吃饭,后来唐竹筠进京后,十分嫌恶他,也不给他好脸色,常志不想唐明藩为难,就不太来了。
毫无疑问的是,常志也非常非常讨厌唐竹筠。
“那行啊!”唐竹筠假装没有过节,痛快答应,“我记得常大哥很能吃,我多做些饭菜。”
常志那不是一般的能吃,那真的是当之无愧的饭桶,自己就能吃掉一桶饭。
见她不反对,唐柏心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明日和他说一声,让他后日下午开始来吧。”
结果第二天,常志听说唐家买了马和马车,还要雇车夫,便拍着胸脯表示,这个活他就能胜任。
其实说白了,也是想给唐家省银子。
常志不缺钱,他做土匪的那些年敛财不少。
他也是真心钦佩唐明藩,想要贴补后者,却屡次被后者义正辞严地拒绝。
“就是,唐姑娘怎么办?”常志说这话的时候别过头去撇撇嘴。
如果不是看在唐大人份上,他这辈子都懒得见那个恶婆娘。
唐柏心笑道:“没事,舍妹和从前不一样了,你去就知道了。”
第二天,常志果然一大早就来接唐明藩上朝了。
他动作很利落地套好马车,然后就在院子外坐在马车上等着唐明藩出来,并不想看到唐竹筠。
没想到,唐竹筠主动出来了。
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后面跟着秀儿,提着个大大的食盒。
唐竹筠笑着把手中的东西递给他,嘴甜地道:“常大哥,这荷叶里包着我做的四个肉夹馍,你路上垫垫肚子。”
真是改性了?
常志也没吭声,伸手接过大荷叶,低头咬了一大口——这也太香了!
唐竹筠:“……那荷叶不能吃的。”
常志粗声粗气地道:“荷叶有什么不能吃的?吃了败火!你不懂!”
唐竹筠不敢说话了。
常志一边吃着肉夹馍一边轻轻松松接过来大食盒放到马车里,道:“这肉夹馍怪好吃的,就是太少不够塞牙缝,再来几个。”
唐竹筠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风卷残云一般把四个肉夹馍吃完:“哦,好。”
她把给家里其他人留的八个都拿出来了,常志吃完后还想要,听说没有了,十分遗憾地道:“我这也就吃了个三分饱,明日多做些。回头我拎条肉送来!”
凛凛崇拜地看向常志。
他今日起得早,因为不放心他的烈风,也跟着唐竹筠出来了。
唐竹筠扶额,男人间的崇拜,从来都是这样莫名其妙吗?崇拜个饭桶干嘛啊!
过了一会儿,唐明藩昂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出来了,看那架势不像去上朝,倒是像要登基。
呸呸呸,这种大不敬的玩笑不能开。
等马车离开后,唐竹筠忍不住嘀咕:“爹这是要干什么?”
回头小炭炉一点,红油滋滋地,毛血旺翻滚着,霸道的香气传满整个大厅——那场景太美她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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