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小说网

面包小说网>龙与少年游目录 > 第41章(第1页)

第41章(第1页)

这是老柴最后的作品,首演后的第十天,他死于不知名的原因。因为老柴本人的同性恋倾向,不少人认为他是因为迷恋一个贵族少年而使他的朋友们感到羞耻,于是共同决定请他自杀。这个说法非常让人失望,远不如莫扎特未完的《安魂》来得神秘。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老柴回光返照的作品。

闻弦歌而知雅意,以低音提琴起本身就说明作曲家并不准备给我们一部轰轰烈烈的抗争作品。我的研究生老板也听些古典音乐,他说老柴&ldo;浪漫&rdo;,而不愿称为&ldo;悲伤&rdo;,但我的朋友说悲伤入骨,仿佛陷在没有解答的困惑中,就这么死去。

乐队大约两管办的编制,特意增加的低音管在提琴部的配合下极度低回,有近乎哀乐的感觉。而提琴部演绎的第二主题优美则优美,却依然带有悲哀的气氛,是一种哀婉。不过加上铜管,那种低沉的痛苦就让人觉得不忍了。

第二乐章毋庸多言,谁都知道交响乐是种有制式的音乐,必然有些段落是用来填充和调剂的。一个悠扬美丽的乐章也便于在曲折后趋近老柴本身所期待的悲伤。

第二乐章是个转折,第三个也是,铜管部早早地爆起了喧嚣的冲锋,战斗、奋起、悲壮……管它叫什么都可以。提琴部在这里是配合钢管部的,强烈的轰鸣让我想到贝多芬,这种感觉如此激烈,导致第三乐章后听众一致鼓掌。这是在像一个完美的结束。

关于最后一个乐章我和我的朋友产生了一些争论。他说最后一章根本陷入了绝望和黑暗,我说最初的钢管部和提琴部的对话中,钢管部还部分继承了第三乐章的激情,只是在连续的对话中,激情最后被吞没。提琴部最后奏起了极盛后的哀歌,终结在低音提琴上,和开始完美地扣成了一个环。我以为老柴希望表现的是一种一生情绪的变化,从第二乐章的轻快到第三的激烈到最后的悲哀。而第一乐章则是点题。或者说第一乐章的整个内涵被后三个乐章扩展成篇。

到了最后,始终只是死亡和安静,归于低沉的宿命感。

指挥沉默约二十秒,一片寂静,起立鼓掌三次,开门,门外的风已经冷了。

其实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我只是忽然记起了走在风中去找车的时候朋友给我讲的故事,斯大林死时,莫斯科大剧院循环演奏第四乐章,整个莫斯科便如一只巨大的铜管,悲怆的呼声在铜管中碰撞激荡,永远被囚禁于此。

那一刻我觉得有点懂了从未去过的俄罗斯。

byebye,blackbird

这篇勉强算是《全民公敌》(pubiceneies)的影评。

评论之前有必要讲讲这部电影的背景。20世纪30年代是美国大萧条的年代,人人惶恐,不知何去何从。在很多人看来,是银行家和金融巨鳄导致了那场大萧条,于是对抗银行的黑暗英雄应运而生,他的名字是约翰&iddot;狄林格(johndilr)。

准确的说,狄林格是个银行劫匪,但在那个劫匪横行的时代,狄林格依然能够脱颖而出,成为明星式的人物。首先在在普通人看来,狄林格抢劫银行是打击了金融资本家,有着与那个社会对抗的意味。

其次,狄林格太酷了,酷的让全美国的年轻女人都爱他。

他开着马力强劲的八缸汽车冲进银行,黑色的大衣下藏着汤姆逊冲锋枪,他如黑鸟那样轻盈的越过柜台,大衣和枪口同时扬起,说:&ldo;不要反抗,我只要钱。&rdo;在警察赶到之前,这个潇洒的劫匪以带着成箱的钱离开银行,他的车速是那么的快,没人能追的上他。

他还绝顶聪明,曾伪装成安保系统的推销员进入一家银行,当然他成功的从内部破坏了那家银行的旧有的安保系统,抢走了所有的钞票。他还曾经假装拍电影,安排群众演员们洗劫了一家银行。

他是绝世的坏孩子,女人都爱坏孩子。

但最终他死了,死在联邦调查局的手中。

很多人看《全民公敌》都是冲着johnnydepp去的,我也不例外。

johnnydepp偶尔也演好人,但狄林格显然不是其中之一。

很多人在面对这样一个坏人的时候都会价值观失衡,某篇评论说,嗨,导演到底想表达什么?什么侠盗?什么罗宾汉?不过是帮抢银行的匪徒,即使不对平民百姓开枪,也不过是为了藏身民众中的方便而已!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对待这样的评论,人不是用善恶二元就能分类的东西。

狄林格确实不是什么侠盗,无论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位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最拉风的&ldo;公众之敌&rdo;都不怎么劫富济贫,这一点上这家伙做的还没有哥伦比亚的毒枭们做得好,听说后者还会出钱给公墓安装照明系统什么的。

但看着他死在屏幕上,我却隐隐的有些难过。

因为他是个拉风的男人,在他心爱的女人问他想要什么的时候,他说,anythg。

他想去很远的地方和他心爱的女人过日子,最后死在她的双臂中,这个地方比古巴还要远,是什么地方不重要。他是最棒的劫匪,一分四十秒抢劫一家银行。他也够狠,驾驶着八缸汽车奔驰在路上,果断的对警察开枪,&ldo;芝加哥打字机&rdo;枪口喷出的火焰点亮了铅灰色的世界。

他重不扔下任何伙伴,red死的时候,狄林格从便利店里买来了酒精浇在伤口上,叫他挺住。red说,你要学会放手,然后在狄林格的眼睛里,他慢慢的死了。

狄林格的最后一个伙伴死了,从此他成为一头孤狼。他必须去找他心爱的那个女人,没了她,他大概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看到这一幕心头蛮堵的,没有看《盗火线》的时候的爽洌,同一个导演,同时犯罪片,《盗火线》里罗伯特&iddot;德尼罗和艾尔&iddot;帕西诺的眼神未必没有johnnydepp忧郁,但是三十年代的芝加哥,狄林格活跃的舞台,实在是片命注定的坟墓。

我看不上前诉的那篇评论,就像我看到有人说起刘备白帝城托孤,对诸葛亮说&ldo;如果我儿子不成,你可自立为成都之主&rdo;时,鼻子哼出两道白气来说,不过是拉拢人心的手段而已,我就会漏出鄙夷的微笑来。

生活在如今的人能理解刘备的不多,能理解狄林格的也不多,因为我们生活在平安的时代,乘地铁上班,买房,娶妻生子,周末看电影。而刘备生在战争、饥荒、人吃人、战场泥土里凝结鲜血的时代,你要么当英雄去杀人,要么就等屠刀落在自己的头颈,等待的时候你可以投个骰子,看你有没有好运气平安地死在床上。如果刘备真的说过这句话,我相信他是在和他最好的伙伴对赌,诸葛亮可以奉这句话推翻刘婵,也可以继承那些亡命之徒的血和忠诚辅佐蜀汉,刘备让他自己选择,垂死的眼里闪着狼一样的光。这是某一类亡命徒的方式,某一类男人的方式。

狄林格是个男人,也是个亡命徒。

他从不放手。

这让我想起我自己,这些年里我失去了很多东西。高贵一些的,比如青春的梦想,比如孩子气的热血,比如善恶分明的世界观;庸俗一些的,比如骄傲,比如心爱的女孩,比如像007一样来着阿斯顿&iddot;马丁腰间踹着ppk环游世界的白日梦。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