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有了今天这么一出。
只是这些内幕,万记者、邓记者和大部分围观官民都不知道,只有袁咸安等少数几位官员大致猜到了一二。
三十分钟后,警员先把人犯押了进来,依旧跪倒在公堂上。
袁咸安和两位同审官从后堂转出来,坐回到各自的桌案后。
咳嗽一声,袁咸安连拍惊堂木,啪啪声响后,公堂又变得安静。
大家都知道,主审官要宣判了。
这就要宣判了?
还要怎么样啊?
难不成还要给被告人犯请几位讼师,进行无罪辩护?
朱翊钧觉得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对于大明的司法制度已经是一个质的飞跃,就算拿到整个世界范围,也是非常炸裂的。
不要看欧罗巴天天念什么《罗马法典》,他们真正的司法制度是伴随着断头台和挂路灯出现的。
现在欧罗巴还在玩宗教裁判所,一直要等新教开动明的铅活字印刷机,把宗教裁判所黑得比煤炭还要黑。
然后新教徒输掉了跟西班牙的军事战争,却打赢了宣传战,开始资产阶级革命,号称是人类灯塔的西方司法制度,这才在从封建贵族手里争夺权力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
朱翊钧却开始让大明丝滑地向司法独立方向进化。
这就是皇权至上的某一方面的好处,只要拥有至高皇权的朱翊钧想做,他就一定能做得到。
等众人安静下来,三位书记官站起来,大声说道。
“全体起立!”
公堂上除了六位跪着的被告人犯之外,大家都起来,包括袁咸安三人。
前廊坐着的记者和家眷等人也在警员的提醒下,全部站起来。
前院的人本来就站着,无所谓起不起立。
袁咸安拿着一份文书,满脸严肃地大声念道。
“经本官与两位同审官合议,现判定如下。”
他悄悄地看了看一张窄纸条,看看自己的判词是不是与窄纸条有出入。
这张窄纸条这是郭乾悄悄塞给他的,说是来自西苑。
他今天宣读的判词,会成为大明司法制度的典范,被记录在青史上,也会成为后辈们引援的范例。
所以他必须按照西苑拟定的典范例词来说。
“林有才被毒杀一案,经京师警政厅侦办结案,人证物证俱全。并经刑部中央检法厅检法复核,以谋杀罪名提请公诉。
经法庭公诉人公开陈述,传唤证人,当众展示证词证物并给予被告人犯充分畅述之机会
本官与同审官审议公诉方提交的所有证词证物,以及被传唤证人当堂证词记录,确认真实有效无误。
且被案侦办程序合法,公诉程序合法本官现根据审理实情,判决如下。
黄怀璧、贾友山、关海平谋杀罪成立,根据《刑律》第六章第七款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判处三人绞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吴有麟煽动造谣罪成立,协从谋杀罪成立。且有检举立功行为,应当从轻惩处根据《刑律》判处吴有麟劳役三年,褫夺政治权利三年”????万记者和邓记者对视一眼,跟在场大部分人一脸蒙蔽。
这判词念得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