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试试!”
李瑄活动一下手腕。
军中崇尚猛将,特别是那些能与士兵一起冲锋陷阵的将领。
这也是士兵们爱戴王忠嗣的原因之一。
王忠嗣年轻时在河西为将,曾率领数百骑兵,趁着吐蕃赞普阅兵的时候突袭数万方阵,斩杀数千人,获得牛羊以万计,一战名动天下。
高锴性情直率,并没有阻止李瑄,退到一旁。
原本的军使陈回光一直身先士卒,带着士兵们冲杀,新任的军使是文官为将。
文官为将,以排兵布阵为主,以守代攻,极为被动。
高锴一直追求勇敢。
如果李瑄敢披甲,带着士兵冲锋,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高锴想想都觉得不现实。李瑄的身份摆在那,太宗皇帝的后代,宰相的儿子。
“这……”
但下一刻,高锴心惊。
因为李瑄面对两个大型石锁,竟然一左一右抓住。
这种大型石锁,主要是验证力气,士兵都是只拿一个。
普通士兵通常把一个大型石锁,双手抓在腰前,看能坚持多少时间。
“逞强!”
“不自量力!”
士兵们不信李瑄能将两个大型石锁同时掂起。
似乎已经预料到,李瑄丢人后,会掩面而逃。
高锴害怕李瑄在他面前伤到,正考虑要不要阻止的时候,却见李瑄一手抓着一个大型石锁,直起身来。
看起来就像掂两桶水一样轻松。
“也不是很重嘛!”
李瑄晃了晃手中石锁,面不改色地说道。
接下来的一幕,更是令高锴和一众跳荡军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