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赵元,脸上还带着点稚意,眼睛里,犹泛着些大学生特有的清澈的愚蠢。
话说回来,由不得余欢戾气山大。
此人,跟他同为方雨婷的舔狗,互相把对方视作眼中钉,肉中刺。
更是事业上的竞争者。
现实比剧本魔幻。
他们即是湘南大学的同届生,好巧不巧,还一同入职了江南早报。
不过赵元作为总编辑的侄子,在这个时间段,入职便有编制,任广告部主任助理。
起点不可谓不高。
此后,上任新媒体部门一把手,处处压了他一头。
新媒体部门初设,百废待兴,瞎逼指挥完了,苦活累活都压给他做,对成果大包大揽,在领导那吹嘘得是天花乱坠。
溜须拍马,不做实事,只会捞油水谋取私利。
余欢重活过来,早已经看清了他的真面目。
这厮绝不可能加班加点干正事。
表面上笑呵呵。
可对方一旦落了井,便会毫不犹豫搬起石头,给严严实实地堵上。
爬山只要四下无人,就会将对方推下悬崖。
若是去钓鱼没戴头盔,恐怕当场会发生血光之灾。
只能说,庆幸现在是法治社会。
唯一让余欢感到慰藉的是,最后方雨婷结婚的时候,还好,他俩坐在了同一桌。
这位舔了那么多年的女神,爱财不爱体制内,转身就跟了榜一大哥。
都眼巴巴地,看着一个年近五十、大腹扁扁的土壕,用那萝卜一样粗的手指捻着婚戒,小心翼翼给方雨婷套上。
真是世事难料。
二人夹枪带棒交谈了几句。
立于余欢身侧的林有容,转过身,环顾了一下他们两个。
赵元偏头,定睛瞧着她。
修身黑色长款羽绒服,裹着将近一米七的高挑身材,耐克板鞋,爱马仕挎包,猎鹿帽帽檐下是一只遮了大半张脸的蛤蟆墨镜。
这墨镜,好像还是雷朋?
整体看来,就像见不得人一样。
都高仿的吧?
这年头,稍微上一点档次的大牌,都是假的比真的多。
赵元心里,最开始只是下意识腹诽了一句。
然而这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模样,越看越有魅力。
飒爽。
赵元一时有点怔住。
她气质逼人,哪怕再遮掩,站在这里就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