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想那五个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
这种事情,他一个人经历过就行了,何必还要牵连别人呢?
但很可惜,当时只有丁伯一个人做出了选择,而且还是选择了自己活。其他人左右为难,做不出选择。
不过他们也自己的苦衷。
一边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一边是自己以及家里的其他人,选择哪边都于心不忍,如刀剜心。
作为大人,还是有家庭的大人,他们要考虑的要比白孤更多,更长远。
丁伯之所以那么快就做出了决定,一方面,是他多读了几年书,明事理,知进退。他明白,自家孩子闯入白家打砸抢,使白小小、阿月两人一伤一死,这件事情就是他们理亏。就算自家孩子不偿命,也得赔上一大笔钱。
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这边越不利。
白孤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自家孩子跪在雪地里的时间也是有限的。
拖得太久,自家孩子是受不了这寒风大雪的。
二来,自己作为一家之主,是自家婆娘的男人,是孩子们的父亲,是需要为这个家做考虑的。
是,他可以替小儿子去死,让小儿子活下来。然后呢?孩子们还小,自家婆娘又重病在床,往后的生活怎么办啊?
难道要在天上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因为毫无生存经验,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死,来跟自己团聚吗?难道这就对了?
还不如快刀斩乱麻,舍小保大,将损失降到最低。
尽管丁伯的心里在滴血,但没办法,他必须为整个家做出损失最小的决定。哪怕他将背上弃子苟活的骂名,他也无所谓。
能活着,就很好了。
其他四人就是单纯的舍不得了,都舍不得放弃哪一边。
这才拖延了时间。
再加上王大婶那句“他们还只是孩子啊”的神助攻,这才让白孤彻底爆发。
孩子?就你们的孩子是孩子,别人家的就是木头桩子吗?
阿月七岁,白小小十岁,她们哪个不是孩子?她们又有什么错,小小年纪就得承受这些?
更何况,白孤也才十六岁啊!
你林大娘的孩子十五岁是孩子,难道我就是大人了吗?
别人十六岁同样也是窝在父母怀里的孩子啊!
仗着有父母的疼爱肆意妄为,白孤最看不惯这种人。
想把一切过错以一句孩子就推脱掉,这种人白孤也觉得不配为人父母。虽然这种爱护能在一定环境下保护好孩子,但这样只会害了孩子——这是溺爱啊!
很不巧,这两种都凑一起跑到白孤面前晃,还死不悔改,那就别怪他心狠了。
你们孩子闯入我家打砸抢,不管有没有动手,都至少是帮凶。
既然这样,那我只要你们孩子一双手,不过分。
就任凭这种熊孩子成长下去,指不定会变成什么祸害。这样的话,就砍了他们一双手,成了废人,那他们一辈子就只能依靠他们在伶仃巷的父母,也就不会跑去祸害别人,肆意作恶了。